司法院院字第14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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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2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吸食鸦片烟之为罪,依现经废止之禁烟法第二条规定,应于该法施行后,十八年三月一日以前停止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