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6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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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6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86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86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8年3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59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战时军律补充条文第二条规定之军实,系指充实军用之一切物品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