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96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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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6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96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96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9年2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678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4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盗用军用舰船、飞机、车辆、证明文件(如车辆牌照之类),运送鸦片或其代用品,与以军用舰船、飞机、车辆运送鸦片或其代用品不同,自不能依陆海空军刑法第四十六条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