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1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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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1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41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41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0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09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已立案之私立学校,自系社会公益团体之一种,办理该项学校之事务,依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项应以办理公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