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467号解释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466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467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46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0年3月2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398 页 | |
检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无论该嫌疑人是否公务员及其已否停职,均得实施侦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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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无论该嫌疑人是否公务员及其已否停职,均得实施侦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