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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5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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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5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75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75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6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655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调解主任推事之性质,应认为与民诉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款所谓之公断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