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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0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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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0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80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80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10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0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十八条第一款系指起诉之程序违背规定而言,检察官对于被告未经传案侦查即行起诉,似属不当,但既未违背起诉规定,法院自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