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28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6日 |
公立学校聘请教职员系属私法上之契约关系。学校当局之解聘,并非行政处分,如在约定期限届满前,无正当事由而解聘者,该教职员自得提起民事诉讼以资救济,不得提起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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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6日 |
公立学校聘请教职员系属私法上之契约关系。学校当局之解聘,并非行政处分,如在约定期限届满前,无正当事由而解聘者,该教职员自得提起民事诉讼以资救济,不得提起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