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43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4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 |
汉奸虽因自首受免刑之判决,仍系背叛中华民国,由省县公职候选人考试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推之,自不得为公职候选人,各种选举法定明背叛中华民国无选举权者,自亦不得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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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 |
汉奸虽因自首受免刑之判决,仍系背叛中华民国,由省县公职候选人考试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推之,自不得为公职候选人,各种选举法定明背叛中华民国无选举权者,自亦不得参加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