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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17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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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17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7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17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8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62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5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后方勤务总司令部所属汽车修理厂编制内雇用之小工,并无职级,此项工人之雇用,既系基于雇佣关系,自无军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