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2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4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法院依行政法规所为罚锾之裁定,无须送达检察官,更不生检察官得提起抗告与否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