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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42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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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42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2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42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6年4月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50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271 条 ( 24.01.01 )
     惩治盗匪条例 第 1 条 ( 33.04.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电所称捕杀人民行为,如无合于惩治盗匪条例所规定之犯行,自应依刑法各本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