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98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9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6月17日 |
邮政人事管理规则对于邮局录用之运邮汽车司机,既修正视为邮政法上所称之邮政人员,本院院解字第三○○二号解释,自不适用。
←司法院院解字第3497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98号解释》 |
司法院院解字第349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6月17日 |
邮政人事管理规则对于邮局录用之运邮汽车司机,既修正视为邮政法上所称之邮政人员,本院院解字第三○○二号解释,自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