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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51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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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51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511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51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6年6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17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88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吸食鸦片人犯,应勒令禁戒,系属保安处分,与刑罚性质不同,虽因赦令判决免诉,仍应执行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