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8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62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0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0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战争罪犯审判条例所称之外国军人或非军人,凡与我国作战或有敌对行为之国家之军民均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