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8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2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0月2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0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戰爭罪犯審判條例所稱之外國軍人或非軍人,凡與我國作戰或有敵對行為之國家之軍民均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