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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35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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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634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635号解释》
院解字第3636号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1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1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公款存放银行生息本非法之所许,至有因公开支情形应视其具体事实如何以定其成立犯罪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