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52 页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311 条 ( 34.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汉奸案件第一审属于高等法院管辖,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十一条第二项但书规定犯罪之被害人不得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