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13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73 页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2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日台籍之公务员或人民在台湾光复前之犯罪,于光复后发觉,应依现行法律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