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55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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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95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955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95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5月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370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78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军粮系陆海空军刑法第七十八条所称械弹以外军用品 (参照院字第一一○一号解释) ,如具有惩治贪污条例第一条第一项之身份而盗卖之者,应构成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盗卖军用品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