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34 页相关法条:强制执行法 第 4 条 ( 34.05.1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在乡镇调解委员会成立之调解,其效力与依民事诉讼法成立调解不同,不足为执行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