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40 页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142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文所述情形,尚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