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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8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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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8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81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408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69 页
相关法条:公证法 第 5 条 ( 32.03.3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公证法第五条第四款所称涉及私权之事实,不包含不动产管业证之遗失或毁灭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