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革命委员会转发市基建局、民劳局、工商管理局“关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进行基建维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合肥市革命委员会 转发市基建局、民劳局、工商管理局 “关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进行基建维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革发(1971) 187号 1971年12月20日 发布机关:合肥市革命委员会 |
合肥市档案馆012-01-0098-004 存档 |
毛 主 席 指 示
合肥市革命委员会
转发市基建局、民劳局、工商管理局
“关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
进行基建维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现将市基建局、民劳局、工商管理局“关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进行基建维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报告中反映的地下包工情况是严重的,它干扰了毛主席农业学大寨的伟大方针落实,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在经济战线上的反映。因此各级革委会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坚决制止,迅速纠正,今后绝对不许擅自拉用农村劳动力。
对煽动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一小撮阶级敌人,要坚决揭露,狠狠打击。
市基建局要做好城市基建力量的统一平衡,在保证重点工程前提下,切实安排好民房维修和小型建造工程。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合 基 生 字118号
民劳民字(71)251号
工商字(71)017号
市革委会;
为了合理使用劳动力,严格控制农村劳力盲目流入城市,有力地打击地下包工活动,更好地加强战备和支援工农业生产。根据市革委首长指示精神,我们于九月上旬,由基建、财政、民劳、银行、工商管理等部门,抽调七位同志组成一个联合调查小组,分别对省汽车公司、港路机械厂、合肥发电厂和中市路工队等三十六个单位进行了初步调查。从调查情况来看,近两年来,我们有计划从邻近几个县调用了一批农村劳力来我市搞钢铁会战和基建维修,它对支援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起到了应有作用。但是目前部分社队和社员,盲目流入城市搞基建包工情况比较突出。据我们了解,目前盲目流入城市搞大、小基建包工的约有三千八百余人,这里面问题不少,有的还很严重,大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少数建筑队被坏人操纵,大搞投机违法活动。如肥东县龙塘公社新街大队建筑队找了一个劳改释放犯程克修做技术指导,并担任该建筑队负责人,程犯在操纵建筑队后,带领一批人员来肥在合钢三厂、红卫橡胶厂、港路机械厂等十六个单位进行地下包工活动,包工总额达十四万三千六百元。在包工期间先后招收农村社员和市内社会闲散人员二百九十余人,并利用以买空卖空,转手倒卖、盗窃国家资财、克扣工人工资,提高工资级别等手段,从中贪污盗窃五千六百二十八元(现已关押)。肥西县大圩建筑队,把历史反革命分子林志端拉进打井队,并充当技术指导,进行非法活动,逃避群众监督。
2.打着集体招牌,搞资本主义活动。江苏省邗江县湾头公社五金厂,一九六八年先后派八十余人来肥承包合钢、纸箱厂等单位部份工程,并向厂方索取加工费(内含材料费)近四十万元,仅其中一九七O年九月至一九七一年五月,该厂在承包合钢一厂四车间汽化冷却钢结构件中,三十四人工作不到九个月时间,从厂方索取加工费十一万一千九百元,经建行审核,仅此顼工程就高算加工费七万零九百七十八元九角七分,整个工程按国家规定除付给工资、材料费、行管费、远征费外,高算加工费达十五万元以上。
3.私招乱雇,破坏了农业生产。肥西县丰乐木器社于一九七一年九月份,经公社和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同意和我市打办室批准,限木工十二人在省汽车运输公司包工期间,该社竟与该单位包工的丰乐公社五三大队街北生产队(未经批准)勾结,私招乱雇,将施工人员扩大到二百一十人,其中本公社范围七十七人,从舒城、肥东、肥西、市及郊区等地招收一百三十三人,造成有些生产队无人去搞生产,干扰了毛主席“农业学大寨”的伟大方针落实。肥东县复兴公社桥青建筑队,在黑包工头钱永贵的操纵下,长期在肥从事地下包工活动,几年来先后私招二百余人,并以代开发票等手段,非法牟取管理费四万元,此外该队还采用请客送礼贿赂拉拢等手段,腐蚀区打办人员、税征员、公安人员、公社干部数名,仅以借款名义就支取现金一千三百余元。
当前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据我们了解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在经济战线上的反映,这里有一小撮阶级敌人破坏,他们煽动一部分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弃农经工。部分工厂、企业只考虑生产需要,看不清阶级斗争的严重性,在某些方面,给地下包工大开方便之门,有的竟不顾国家财经纪律,给地下包工支取大量现金,使一些投机违法分子得到活动资本,长期逃避监督,进行地下包工活动。
(2)城市专业基建力量的统一安排和平衡做的不够,国家主要建筑力量全部投入重点工程,各区和一部分建筑社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在指导思想上贪大求洋,小的工程不愿包,因此,城市里民用房屋维修和小型建造工程无人去管,加之战备工程需要的木、瓦工数量也比较大,市里长期解决不了,这样就给地下包工钻了空子。
(3)管理不严。经市民劳局、打办室批准,有计划调来的劳动力也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人去经常检查、督促,做好平衡,批过后无人管理形成自流。
为了控制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制止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保证毛主席“农业学大寨”的伟大方针的落实,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1.切实抓好经济领域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狠狠打击地下包工活动。要求各级革委会对当前的地下包工活动应引起足够重视,认清斗争的严重性,坚决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抵制地下包工活动,协同起来共同对敌。对少数煽动农民弃农经工,破坏农业生产的坏人,要发动群众彻底揭露,狠狠打击,要把他们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
2.做好市里基建力量的综合平衡。我们意见,今后市建公司的基建力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工程,对各区的建筑大队要加强领导,把力量重点放到城市小型建设和房屋维修方面,要改变经营作风,树立为工业生产服务,为民用维修服务的牢固思想,要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当成一项光荣任务来完成。
3.较大的工厂、企事业单位,要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适当配备和培养一批建筑力量,担负本单位范围内的厂房维修和宿舍维修。今后个别单位基建维修劳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需经市基建局有关部门平衡解决。如市里基建力量平衡不了,需要郊区和邻近县支援的应由市民劳局同郊区或邻县协商,有计划的调入。决不许厂、社直接挂勾,擅自从农村拉用劳动力。
4.为了加强管理.对已来肥承包工程人员,要进行一次清理,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凡经市批准的按原批准计划执行,凡未经批准私招乱雇的,一律停止使用,立即辞退,对犯有严重投机倒把、地下包工、腐蚀干部等违法罪行的,要坚决打击。今后,经批准来肥的郊区及邻县的基建人员,均应成立班、排、连组织,派得力的干部带队,加强政治、行政领导,并建立财务制度,定期检查怅目,定期公布帐目,收入一律归集体,不许任何人徇私舞弊。关于转工资款和征税等经济手续问题,仍按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1971) 29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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