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移民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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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移民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1998〕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8年5月22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年/第24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8年第2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三峡移民开发区的请示》(渝府文〔1998〕6号)收悉。同意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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