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立即制止非法买卖走私进口物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立即制止非法买卖走私进口物品的通知 国发[1980]229号 1980年9月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998年9月7日《国务院关于废止第二批涉外法规的通知》宣布本文件自行失效 |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反映,最近一些商业部门收购倒卖走私进口物品的情况十分严重。仅七月二十七日到八月二日查出,通过汕头民航托运出去的走私进口手表就有一百二十六件,两万多只,接收单位涉及十一个省、市、区的二十个单位。
为了加强对进口物品的管理,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今年七月十七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等五个部门《关于加强对华侨、港澳、台湾同胞进口物品管理和打击走私、投机倒把活动的报告》(即国发[1980]184号文件)。这个文件,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擅自到广东、福建等地采购走私进口物品的活动,要坚决制止。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现将广东省汕头地区和汕头市查出的收购走私进口手表的二十个收货单位名单附后,请有关省、市、自治区追查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告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附件 二十个收货单位名单
收货单位 件数重量(公斤)
四川省大邑县供销社 385
广西区南宁百货站 14295
重庆市郊綦江县贸易货栈 260
云南雄州驻尾办事处 361
成都百货站 31455
成都市百货公司 346
武汉市钟表批发部 10270
南通百货站驻上海代表 4104
四川省崇庆县贸易货栈 383
山东省烟台百货站 498
江西省南昌百货站 10267
云南昭通县百货批发部 5140
云南昆明市钟表眼镜商店 261
新疆吐鲁番百货站 6153
黑龙江省哈尔滨信托公司 265
旅大市中山路263号 12
武汉市钟表批发商店 390
吉林四平市百货批发部 245
哈尔滨市信托公司 14241
辽宁台安县货栈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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