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9号
2008年8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法律

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9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7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办秘字〔2008〕11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做出部署。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对现行法律进行清理,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法律清理工作的任务,是围绕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对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法律清理要以宪法为准则,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统一、和谐,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法律清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全面梳理,突出重点

这次法律清理是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集中进行梳理,一般不涉及整部法律的失效问题。个别早期制定的法律如果实际已不再适用,也可以提出整部法律失效或者废止的意见。

  清理的重点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制定且没有做过系统修改的法律。宪法及四个宪法修正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反分裂国家法,不属于这次法律清理范围。各部门对本部门执行或者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进行梳理,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问题进行:

(一)法律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与现行体制或者做法明显不一致。二是法律条文的具体表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明显不一致。三是法律规范所针对的问题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经消失,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二)后法与前法的规定不尽一致或不够衔接,造成执行困难的。一是对相同事项法律做出新的规定(包括修改)后,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做出相应修改,但未及时修改。二是前法的部分规定已被后法取代,后法又没有做出衔接性的规定,执行中可能引起理解上歧义。三是法律条文中引用的其他法律的内容或者条文序号已经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明确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关系。

(三)法律操作性不强,难以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一是一些法律规定制定时受客观条件限制,只做了很原则的规定,难以操作,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已经有条件对该规定进行细化。二是法律做了禁止性规定,但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对此做出规定的。

  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发现还有其他问题的,可以一并予以梳理和研究。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组织这次法律清理工作,成立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精力做好法律清理工作。有关部门对其管理的国家局执行的有关法律也要一并组织清理。

法制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法律清理工作,汇总各部门提出的法律清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抓紧工作,保证质量

这次法律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立即部署,制订周密工作方案,从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在法律清理工作中,要坚持内外有别,做好保密工作;对属于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或者多个部门工作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好沟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国务院。

法制办要按照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确定各部门负责梳理的法律目录。各部门要于2008年10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本部门的法律清理工作报告,同时送法制办汇总;清理工作报告对梳理提出的问题要有充分的理由并提出可行的处理建议。法制办要于2008年11月底前将汇总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附件:现行有效的法律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


现行有效的法律目录

(截至2008年6月26日,共229件,按第一次公布时间排序)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988年)

  附: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年)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附件一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1996年修订,修改为现名称)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37.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二)民法商法(32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90年修正、2001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2001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1993年修正、2001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1992年修正、2000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2000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2001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998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2004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2002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2004年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006年修订)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行政法79件

1.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1954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1957年)

  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1979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004年修正)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1999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991年修正、2002年修订、2007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2008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1998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2001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2007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2000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修正、2000年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1996年修正)

2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1994年修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2004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004年修订)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2000年修正)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2002年修订)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2007年修订)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2007年修正)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2004年修订)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2001年修正、2007年修订)

4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4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4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5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

5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

5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

5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60.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988年,1994年修正、2000年修正,修改为现名称)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

6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6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70.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7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2007年修正)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

76.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

7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79.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

(四)经济法(54件)

1.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1955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2005年修正、2007年两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996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1998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2002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2004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996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2002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002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1995年修正、2001年修订)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000年修正)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2002年修订)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4年修订)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2006年修正)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6年)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2007年修订)

3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4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2007年修订)

4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2004年修正)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

47.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2006年修正)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

(五)社会法(17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200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2006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2001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2005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六)刑法(1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1997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1996年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2007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