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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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4〕36号
2004年4月1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

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

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4〕3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以哈尔滨市名义申请举办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请示》(教外际〔2004〕1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运动会申办全部经费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运动会举办的主要经费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中央财政将视情况对国际大体联官员、特邀贵宾的接待费给予一定补助。请有关方面抓紧向国际大体联申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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