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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以哈爾濱市名義申辦2009年第二十四屆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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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以哈爾濱市名義申辦2009年第二十四屆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的復函
國辦函〔2004〕36號
2004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以哈爾濱市名義

申辦2009年第二十四屆世界

大學生冬季運動會的復函

國辦函〔2004〕36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體育總局:

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體育總局《關於以哈爾濱市名義申請舉辦2009年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的請示》(教外際〔2004〕14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復如下:

同意以哈爾濱市名義申辦2009年第二十四屆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運動會申辦全部經費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承擔;運動會舉辦的主要經費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承擔,中央財政將視情況對國際大體聯官員、特邀貴賓的接待費給予一定補助。請有關方面抓緊向國際大體聯申報。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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