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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控制机械产品进口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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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控制机械产品进口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国办发〔1981〕14号
1981年2月1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控制

机械产品进口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国办发〔1981〕14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二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停止进口汽车》的评论员文章和《盲目进口汽车不利国内汽车工业发展》的消息,是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写的,反映了中央关于限制机电产品进口和保护、扶植国内机械工业的政策。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机械设备进口的通知,进行一次认真地传达、检查,研究执行办法,并将结果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七日     

  (本文有删减)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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