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控制機械產品進口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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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控制機械產品進口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 國辦發〔1981〕14號 1981年2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控制
機械產品進口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
國辦發〔1981〕14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二月十一日人民日報發表的《停止進口汽車》的評論員文章和《盲目進口汽車不利國內汽車工業發展》的消息,是根據國務院會議精神寫的,反映了中央關於限制機電產品進口和保護、扶植國內機械工業的政策。望各地區、各部門結合貫徹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機械設備進口的通知,進行一次認真地傳達、檢查,研究執行辦法,並將結果報告國務院,同時抄送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七日
(本文有刪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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