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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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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9〕280号
2019年3月20日
发布机关:文物局
文物局网站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9〕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已确定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作为文化中枢的博物馆:传统的未来(Museums as Cultural Hubs: The Future of Tradition)”。该主题聚焦博物馆作为社区、社群、社会活跃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倡导博物馆以高质量的文化供给,增进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博物馆作为“文化中枢”,还应致力于搭建不同文明交流对话的平台,维护文化多样性,推动不同文化互联互通、包容互鉴。新时代的中国博物馆,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化传承中的“中枢”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应围绕这一主题,在5月18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作为文化中枢的理解与认同。

二、宣传内容

(一)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文物博物馆领域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国际公约,以及文物和博物馆知识。

(二)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举办主题展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集中展示博物馆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的最新成果,如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文物保护利用,馆际资源共享、博物馆信息公开等,以及博物馆结合“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主题活动情况。

(四)集中展示博物馆作为文化中枢、与社区交互发展的成果,如博物馆服务乡村振兴、文化扶贫、城市更新,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含研学活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文物局将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主会场设在湖南省博物馆。

(二)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19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发放博物馆宣传册,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讲座,开展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

(三)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观众和文物安全。

(四)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日活动安排(电子邮箱:chenyonglin@sach.gov.cn)。各地要组织好“5·18国际博物馆日”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有条件的单位可做好制作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影响力。请于5月19日前,将活动开展总体特色与亮点总结材料(不超过600字)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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