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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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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9〕280號
2019年3月20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文物局網站

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2019年度

「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9〕2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

為切實做好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已確定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的主題為「作為文化中樞的博物館:傳統的未來(Museums as Cultural Hubs: The Future of Tradition)」。該主題聚焦博物館作為社區、社群、社會活躍參與者的角色定位,倡導博物館以高質量的文化供給,增進公眾的文化認同感和歸屬感,增強公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同時,博物館作為「文化中樞」,還應致力於搭建不同文明交流對話的平台,維護文化多樣性,推動不同文化互聯互通、包容互鑒。新時代的中國博物館,要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發揮博物館在文化傳承中的「中樞」作用,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實現面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

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和博物館應圍繞這一主題,在5月18日前後,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搭建博物館與公眾溝通互動的平台,加深公眾對博物館作為文化中樞的理解與認同。

二、宣傳內容

(一)集中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讓文物活起來」的重要指示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條例》《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於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等文物博物館領域的法律法規、重要文件、國際公約,以及文物和博物館知識。

(二)結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動舉辦主題展覽,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集中展示博物館在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方面的最新成果,如博物館體制機制創新,生態博物館、社區博物館、智慧博物館建設,文物保護利用,館際資源共享、博物館信息公開等,以及博物館結合「中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開展主題活動情況。

(四)集中展示博物館作為文化中樞、與社區交互發展的成果,如博物館服務鄉村振興、文化扶貧、城市更新,博物館青少年教育(含研學活動),中外文明交流互鑒,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等。

三、活動安排

(一)國家文物局將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中國主會場活動,主會場設在湖南省博物館。

(二)5月18日當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和博物館要堅持儉樸、隆重的原則,統一部署,精心安排,積極懸掛、張貼展示2019年度「5·18國際博物館日」主題和宣傳口號的旗幟、海報和標語,發放博物館宣傳冊,舉辦各種形式的展覽、講座,開展博物館「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軍營」等活動。

(三)認真做好活動期間的免費開放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針對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服務和保障工作。暫未完全向社會免費開放的博物館,「國際博物館日」期間應實施減免費或其他形式的優惠開放政策。同時,要完善安全預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觀眾和文物安全。

(四)做好「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的信息交流和總結工作。請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送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博物館日活動安排(電子郵箱:chenyonglin@sach.gov.cn)。各地要組織好「5·18國際博物館日」的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有條件的單位可做好製作博物館日活動的聲像記錄,擴大博物館日活動的影響力。請於5月19日前,將活動開展總體特色與亮點總結材料(不超過600字)報送至國家文物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19年3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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