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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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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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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各位代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高度评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达了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戴。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会议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体代表高度赞同,表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

各位代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大工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到:

——旗帜鲜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这一科学理论中关于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政权理论,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长期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要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有力的政治保障。

——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支撑和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旗帜鲜明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要正确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和国家大局是什么,人大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

——旗帜鲜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我们国家,人民居于主体地位。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加有效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各位代表!

在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新的历史时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心协力,担当尽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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