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 |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作者:栗戰書 2021年3月1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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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編輯](2021年3月1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栗戰書
各位代表: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經圓滿完成了各項議程。
會議高度評價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達了人民對習近平總書記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衷心擁戴。會議審議批准了政府工作報告和其他報告,審查批准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決定和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會議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全體代表高度贊同,表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
各位代表!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人大工作更好發揮職能作用,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更加自覺做到:
——旗幟鮮明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人大工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憲法確立的國家指導思想。這一科學理論中關於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發展馬克思主義國家政權理論,深刻闡釋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必須長期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確的方向不斷向前發展。
——旗幟鮮明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徵和最大優勢,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保證。要把黨的領導貫穿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動,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旗幟鮮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要更加自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切實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穩定的政治環境和有力的政治保障。
——旗幟鮮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重要作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體現,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個總目標,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支撐和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實踐。
——旗幟鮮明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和開展工作。自覺把人大工作放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來謀劃和推進,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要正確有效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切實做到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在哪裡,人大工作就跟進到哪裡;黨和國家大局是什麼,人大工作就重點安排什麼。
——旗幟鮮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在我們國家,人民居於主體地位。人民通過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人大一切工作都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務代表,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使人民當家作主更加有效地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各位代表!
在中國共產黨迎來百年華誕新的歷史時刻,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同心協力,擔當盡責,朝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奮勇前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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