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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90 年 10 月 4 日
制定59条
中华民国 90 年 10 月 24 日公布
1.总统(90)华总一义字第 9000205260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59 条;并自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 98 年 5 月 12 日
修正第11, 59条
中华民国 98 年 5 月 27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80013429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1、59 条条文;并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华民国 98 年 11 月 23 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0 年 5 月 27 日
修正第30条
中华民国 100 年 6 月 15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12292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0 条条文;并自公布后六个月施行
中华民国 100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59条
增订第26之1, 51之1条
删除第52条
中华民国 100 年 12 月 30 日公布
4.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2949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9 条条文;增订第 26-1、51-1 条条文;删除第 52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院院台建字第1010135254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3 日
修正第11, 59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2 月 5 日公布
5.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0166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1、59 条条文;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第11条
中华民国 107 年 1 月 31 日公布
6.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01106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1 条条文;并自公布后六个月施行
中华民国 109 年 12 月 30 日
删除第51之1条
修正第26之1, 59条
中华民国 110 年 1 月 27 日公布
7.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00000692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6-1、59 条条文;删除第 51-1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一日
行政院院台建字第1100015199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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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90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6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