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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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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4 日 制定59條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24 日公布1.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0526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9 條;並自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12 日 修正第11, 59條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27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34291號令修正公布第 11、59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27 日 修正第30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15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21號令修正公布第 30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59條
增訂第26之1, 51之1條
刪除第52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951號令修正公布第 59 條條文;增訂第 26-1、51-1 條條文;刪除第 5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010135254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3 日 修正第11, 59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5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6651號令修正公布第 11、59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第11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31 日公布6.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61號令修正公布第 11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刪除第51之1條
修正第26之1, 59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公布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921號令修正公布第 26-1、59 條條文;刪除第 51-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00015199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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