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谭随录
外观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夜谭随录 作者:和邦额 清 |
自序
[编辑]子不语怪,此则非怪不录,悖矣,然而意不悖也。夫天地至广大也,万物至纷赜也,有其事必有其理,理之所在,怪何有焉?圣人穷尽天地万物之理,人见以为怪者,视之若寻常也。不然,凤鸟河图,商羊萍实,又保以称焉?世人于目所未见,耳所未闻,一旦见之闻之,鲜不为怪者,所谓少所见而多所怪也。苟不以理穷,则人生世间,无论天地万物广大纷赜也,即一身之耳目口鼻,言笑动止,死生梦幻,何者非怪?不求其理,而以见闻所不及者为怪,悖也;既求其理,而犹以见闻所不及者为怪,悖之甚者也。予今年四十有四矣,未尝遇怪,而每喜与二三酒朋,于酒觞茶榻间,灭烛谈鬼,坐月说狐,稍涉匪夷,辄为记载,日久成帙,聊以自娱。昔坡公强人说鬼,岂曰用广见闻,抑曰谈虚无胜于言时事也。故人不妨妄言,己亦不妨妄听。夫可妄言也,可妄听也,而独不可妄录哉?虽然妄言妄听而即妄录之,是亦怪也。即《夜谭随录》,所谓为志怪之书也可。
乾隆辛亥夏六月霁园主人书于蛾术斋之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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