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一统志 (高春育)
大南一统志 高春育、刘德称、陈灿 等 19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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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一统志》是越南阮朝的一部官修地理总志,与《皇越一统舆地志》和《同庆地舆志》并称为阮朝三大官修地理志。 嗣德二年(1849年),阮朝嗣德帝接受裴樻的建议,下令参照清朝的《大清一统志》编纂越南自己的地理志。嗣德十八年(1865年),由阮朝国史馆完成初编,但由于内容与现实有差异,需要交由官员和士人勘误,因此草本直至嗣德三十五年(1882年)方告完成。嗣德三十五年(1882年),草本完成,史馆官员上疏奏请刊印,嗣德帝认为“要精方刻,免遗讥,如旧越史”,又认为建置沿革和人物志需要续编,因此下令编制补编。咸宜元年(1885年),法国入侵越南,《大南一统志》未及刊印,部分原件佚失。成泰十八年(1906年),国史馆以高春育(1843-1923)为总裁,奉成泰帝的命令补续此书,至维新三年(1909年)十二月完成并刊刻。 成泰、维新年间编纂的《大南一统志》共有17卷,仅含越南中圻部分、即法属印度支那安南保护国的统辖范围,北起清化省,南至平顺省,包括京师承天府和中圻十一省一道(宁顺道)。《大南一统志》各省均含疆界、分野、建置沿革、分辖、形势、气候、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汛、驿站、市铺(市集)、桥梁、津次、堤堰、陵墓、祠庙、寺观、人物、烈女、僧释、土产等内容,为阮朝资料最翔实的全国性地志,提供了研究越南历史地理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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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编辑]奉充国史馆总裁纂修臣等谨奏,为将钦修《大南一统志》书成进呈。
窃惟熙代之车书统混,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寰瀛之封域殊分,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故疆界登于〈禹贡〉,森严之法度綦详;而水土列在《职方》,经纬之心思所寓,盖有取《春秋》一统之义,且以续上古九邱之书,用能不出户庭,直游天地。八荒既闼,六合为除,而岂徒《寰宇记》之自诩,《太平郡国志》之只陈利病已也?
溯炎邦之启宅,当牛宿之分墟。念在昔,鸿厖以后,西山以前,地仅拓石碑之北;迄本朝,昇龙未收,春京未卜,界尚分横岭之南。幸皇天开一治之期,而土宇开四辟之广,无此疆,无此界,跨牢挝、暹、腊以为藩;莫非土,莫非臣,冠丁、李、陈、黎而立国,固己图先王会志统天南,幅员既长,五服直通夫禹迹;广轮自办,九州已绘于秀图者矣。惟古后之辰,殊以沿革而日异,或分或合,或省或增,则将见异辞。闻异辞所传,异辞恐或史书之不到。苟非纂其要、记其事,以存其寔,茫然往牒之难寻,使将来得以知今,则此篇可备考古也。
奉于成泰年间俯酌佥论,谓一统之有载,备万世之足征,特准重修,俾完善本。臣等职居载笔,责在校书,袛奉纶音,勉殚精力,仿光定所陈之凡例、参史宬纪寔之体裁,溯流寻源,刊烦补漏。近而直畿诸镇,尚相沿旧,则从新校正,以示作新。而南北两圻,多已更新,则仍旧编劘,以示存旧。始于天文,终于物产,合巨细以无遗;内自京国,外及边陲,统迩遐而毕举。与夫城池、湖潭、市肆、关津、桥梁、寺观,以至田赋之多寡、户口之稠稀、山海之险夷、里路之远近、人材所出、货宝所生,莫不缕柝条分,冀得文详事核。
夫统者,总也,而志以志之。晋景纯山海之经,荒外空谈寥廓,唐吉甫郡县之志,域中未尽搜罗;则观风终待陈诗,而谈海尚劳作赋,要何如披图而便知扼塞,聚米而可了机宜。魻鲽成篇,星碁布局。列州闾于纸上,民风不啻身亲;藏岳渎于腹中,地胜亦堪坐策。如今日者也,兹盖伏遇皇帝陛下动遵左史,念切右文,水止鉴明,波尘不作,日将月就,光明缉熙。翘瞻讲幄之初开,厪奉新编而冒进。分帙共十有七卷,列目有二十馀条。数百年开拓之鸿图,伟绩丰功,赫然在目。千万里高清之全幅,锦峯秀水,较若列眉。虽两间之宇宙无穷,书不尽言,图不尽意;而一代之封疆有指,衣之在领,网之在纲。故朔南皆渐被之教声,斯版章有流传之简册。国之宝也,书用识哉!
伏愿定此铅黄,付之剞劂,珍藏馆阁,少充东壁之储,颁布迩遐,用作南车之指。如此,则理会不遗于地道,西清之琬琰流香;山河定分于天书,南国之泰盘永奠。焕乎韪哉!臣等下情不胜战栗之至!谨奉表随进以闻。
奉
朱批依奏钦此
臣高春育
臣刘德称
臣陈灿
大南一统凡例(凡三十则)
[编辑]一、是志奉 准钦修自成泰十八年之前,故凡事在十九年以后者,均未登载。
一、天文分野,并去极度数,茫渺难稽;说者又不一,无从占验。姑依旧说登录,颇这全圻亦略相同。特于承天、清化二辖详志之﹐一以表帝都,一以基王迹。馀省皆略叙,庶无堆叠。
一、京师系根本重地,特别志之,以表隆重。
一、书首先绘京师、皇城内各一全图,明著城廓、宫殿、楼阁、部署、军舍,统于尊也。
一、通国统绘大南国一全图,中圻一别图。内描画国内诸山川、海渎大势,明著诸府、省及诸国界。馀诸府、县、州不著,已详于各省图,省笔也。
一、每省道各绘一全图,冠诸省首。内描画诸名山大川,诸下游、海渎,明著省城与诸府、县、州,莅所,诸条路及诸古迹,如古城、古垒之类。馀诸总社、村不便著,省烦耳。
一、诸省辖建置沿革,各具始末,逐一稽叙。闲有地辖既分而事体相属者,亦各备载,不厌重复,俾观者易于识认。
一、中圻气候,均是地邻温带,无甚悬殊。惟左圻距赤道较近,稍有异耳。志内所叙农期及潮候,详略相因,可以参看。
一、风俗是教化所关。中州文献虽大略相同,亦必按省登志。惟蛮土为气习所囿,大都相类。只于清化、广治二辖诸上游详志之。馀省皆略观者可以类推。
一、城池诸志,或先叙原莅,后叙现莅;或先叙今所,后叙原设,系是炤随文势,要得详明,无甚分别。其闲有城垒者,具载规式馀,但叙治所,以省烦文。他若有城名而非所治,则别志于所属条款之下〈如镇海城、定北长城志于汛之下,佛誓城、槃阇城志于古迹之下。〉。至如化外诸府县,治无定所,阙而不载,略于远也〈如清化之镇蛮府与岑那县、乂安之镇边府与车虎等县。〉。
一、丁田数额,前此增减不一。兹奉据成十一年新改议定并十八年征收寔数,逐项登志,俾知大槩。此后增减如何,未能印定。
一、山川所以表镇封域何辖。山分、江分多者,则志其大者,而小者亦以所近附之何辖。山川希少者,虽少必书,以表地辖之所有。其闲曰山、曰岭、曰江、曰河,亦因其旧号而名之,意义非有甚别。至如上游诸蛮,分万壑千峯,不能以遍举者,略载之。
一、在两辖分界之处,所有山川亦各分志,但略于此则详于彼。明注于下,以便参考〈如平定之虬蒙山,详见富安志;河静之蓝江,详见乂安志;横山详见广平志。〉。
一、林冈、岛屿、湖澳、溪潭等类,或道路所经及民利所在者,择而志之。馀从减省,免致烦琐。
一、诸古迹年代久远,或仅存遗址,或已经刬平。各仍旧志之,存古也。
一、祠庙、寺观,在处有之,不可胜纪。惟例有国祭或经奉 御赐匾额及稔著灵应,久称名胜者方载,表灵异也。
一、山川社稷诸坛,其规制特详于京师志。馀省但志其所在。他如规制无甚异者,略之。
一、神祠何系有事迹可志者,各各注明。其有同此一位而奉祀多处者,此略彼详,仍注明详见某处,以便稽考。
一、关汛有叙及屯堡诸要害者,今虽或经裁撤,然亦仍旧叙入,以见形势之所在。至如巡隘等所,钦遵明命十七年 准,改为关及山源。屯堡诸要地亦各因类附焉。
一、驿站何系在千里路者,里数均各明著。至如新设等站,多为随宜,条路里数长短不等。内所志长干丈尺,或行几点钟、几日程,均从诸省咨文,以略见远近之槩耳〈后里路亦同此。〉。
一、津渡系往来必由之路。故左右江岸之所在、社村名号,各有明著,以便识认。
一、官路、津渡闲有新设为桥,亦仍存其旧号〈如承天之香江渡、河静之奈江渡。〉,而详注所改于其下。
一、堤坝以辰蓄泄,农利攸关。惟承天一辖与诸省之有官堤,或经奉准所在修筑,故特列为一条。馀省或无此项,或系方民些小私筑者,毋须计列。
一、桥梁各所其长横尺寸,但据诸省咨文,闲有用南尺、西尺不等,未能以一律齐。兹所用何尺,各注于下,俾有志别。就中或铁桥,或木桥,各有明注,惟火车桥全用铁架,不必另加铁字。
一、官路诸桥,无论长短,一切备志。馀诸村落僻远溪涧多歧,不胜载者,弗录。
一、铺市多以社村为号,闲有俗号者,从俗志之:即注所在社村于其下。若零星聚集者,槩置不录;及己经改废者,不复追叙。〈如河静罗山之浮石铺、乂安兴元之旧𤎜市、广治肇丰之古城市。〉
一、人物志何系勋业素著及节义可风者,不拘官职大小,皆从寔编著。仍以年代久近为序,不泥官职之大小也。
一、本朝名臣,各已详见本传,兹各摘录其梗槩,以省烦文。其未有本传,而回休在奉准年月以前者,钦遵同庆三年《正编列传》例,取次登载〈如广治之陈廷肃、广平之武仲平。〉。至如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及烈女、高僧,均有名于世。足以劝励者,各以类附焉。
一、土产何系可充荐品,及经有税额,与夫土宜所称尤物者,各按地明注。馀诸食用之物,可充药材,诸省所皆有者,查之《本草》,参以俗名,专于承天志内,逐一详载。馀不详者,皆略之。
一、京师,诸夏之本。都城在承天府,故诸志次序,以京师为首,次承天府,次左直〈南、义〉,次右直〈治、平〉,次左圻〈平定至平顺〉,次右圻〈河静至清化〉,次北圻〈十三宣〉,次外国属地。附志于后,亦是居中制外之意。就中、南圻已归让地、北圻闲多分设,事属一新﹐经商究未覆,无从稽查。姑且仍旧编录,俾知所统,俟后另续。
职名
[编辑]奉开载诸臣职名:
总裁
辅政大臣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领学臣部尚书、兼管国子监安春子高春育
纂修
礼部参知仍充臣刘德称
鸿胪寺卿臣陈灿
编修
原翰林院侍读,现陞鸿胪寺卿,办理学部臣阮善行
原翰林院侍读,升光禄寺少卿休致臣张骏𣀳
原翰林院承旨,现平顺省督学臣范克允
考校
翰林院著作臣黎完
原从七品,现学部司司务臣陈干
誊录
正七品臣黎元熙
从七品臣阮适
从七品臣黎谆
正八品臣阮仲梃
正八品臣杨兴琅
从八品臣潘文熠
从八品,现丁艰臣陈文耀
收掌
正九品臣阮大端
目次
[编辑]- 分野
- 沿革
- 形势
- 气候
- 风俗
- 城池
- 学校
- 户口
- 田赋
- 山川
- 溪潭
- 古迹
- 祠庙
- 寺观
- 关汛
- 驿站
- 里路
- 津渡
- 桥梁
- 堤堰
- 市集铺店附
- 人物孝子、烈女、僧释附
- 土产
卷次
[编辑]- 卷之一 京师
- 卷之二 承天上
- 卷之三 承天人物并土产上
- 卷之四 承天土产下
- 卷之五 广南
- 卷之六 广义
- 卷之七 广治
- 卷之八 广平
- 卷之九 平定
- 卷之十 富安
- 卷之十一 庆和
- 卷之十二 平顺宁顺道附
- 卷之十三 河静
- 卷之十四 乂安上
- 卷之十五 乂安下
- 卷之十六 清化上
- 卷之十七 清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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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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