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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55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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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55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55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6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房屋租赁契约尚未满期业主诉请迁让者应依民诉第十一条定其管辖并征收审判费用其未订期限或业经期满者依第二条第一款定其管辖依第五条征收审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