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撬毁浮历瓦屋之棺木而窃取衣饰者对于毁盗祗一罪至是否侵入窃盗应视瓦屋是否认为建筑及有无人看守居住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