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严论经/卷二
大庄严论经卷第二
马鸣菩萨造
后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四)
复次,夫听法者有大利益,增广智慧,能令心意悉皆调顺。
我昔曾闻,师子诸国,尔时有人,得摩尼宝大如人膝,其珠殊妙世所希有,以奉献王。王得珠已,谛视此珠而说偈言:
“往古诸王等, 积宝求名称,
聚会诸宾客, 出宝自矜高。
舍位命终时, 捐宝而独往,
唯有善恶业, 随身不舍离。
譬如蜂作蜜, 他得自不获,
财宝亦如是, 资他无随己。
往昔诸国王, 为宝之所诳,
储积已待他, 无一随己者。
吾今当自为, 必使宝随己,
唯佛福田中, 造作诸功德,
随己至后世, 善报不朽灭。
临当命终时, 一切皆舍离,
举宫室亲爱, 大臣诸猛将,
悲恋送亡者, 至冢则还家。
象马宝辇舆, 珍玩及库藏,
人民诸城郭, 园苑快乐处,
飘然独舍逝, 都无随从者。”
王说偈已即诣塔所,以此宝珠置塔枨上,其明显照犹如大星,若日出时照王宫殿,晖曜相映倍于常明。珠之光明日日常尔,于一日中卒无光色,王怪其尔即遣人看。既至彼已不见宝珠,但见枨下血流污地,寻逐血迹至迦陀罗林,未到彼林已见偷珠人窜伏树间。偷珠之人当取珠时,堕枨折髀故有是血,即执此人将诣王边。王初见时甚怀忿恚,见其伤毁复生悲愍,慈心视之而语之言:“咄哉男子!汝甚愚痴,偷佛宝珠,将来之世必堕恶趣。”即说偈言:
“怪哉甚愚痴, 无智造大恶,
如人畏杖捶, 返受于斩害。
畏于贫穷苦, 兴此狂愚意,
不安少贫乏, 长受无穷厄。”
尔时一臣闻是偈已,即白王言:“如王所说,真实不虚。”即说偈言:
“塔为人中宝, 愚痴辄盗窃,
斯人无量劫, 不得值三宝。
如昔有一人, 信心欢喜故,
耳上须曼花, 以用奉佛塔,
人天百亿劫, 极受大快乐。
十力世尊塔, 盗宝而自营,
以是业缘故, 沉没于地狱。”
复有一臣怀忿而言:“如此愚人罪咎已彰,何须呵责?宜加刑戮。”王告臣言:“莫出此语!彼人已死何须更杀?如人倒地宜应扶起。”时王即说偈言:
“此人已毁行, 宜速拔济之,
我当赐财宝, 令忏悔修福,
使其得免离, 将来大苦难。
我当与钱财, 使彼供养佛,
若彼不向佛, 罪过终不灭。
如人因地跌, 还扶而得起,
因佛获过罪, 亦因佛而灭。”
时王即便大赐钱财,教令佛边作诸功德。尔时偷者即作是念:“今者大王!若非佛法中调顺之人,计我愆罪应被斩害。此王能容,实是大人赦我重罪。释迦如来甚为奇特,乃能调化邪见国王作如斯事。”说是语已,还到塔所匍匐向寺,合掌归命,而作是言:“大悲世尊世间真济,虽入涅槃犹能以命赈赐于我,世间咸皆号为真济,名称普闻遍诸世界,及于今者济我生命,是故真济名不虚设。”即说偈言:
“世间称真济, 此名实不虚,
我今蒙救拔, 知实真济义。
世间皆炽然, 多诸郁蒸恼,
慈悲清凉月, 照除热恼苦。
如来在世时, 于旷野鬼所,
拔济首长者, 是事未为难。
于今涅槃后, 遗法济危厄,
令我脱苦恼, 是乃为甚难。
云何世工匠, 奇巧合圣心,
图像举右手, 示作安慰相,
怖者睹之已, 尚能除恐惧,
况佛在世时, 所济甚弘多,
今遭大苦厄, 形像免济我。”
(五)
复次,夫少欲者,虽有财物心不爱著,犹得称之名为少欲。
我昔曾闻,有优婆塞,彼优婆塞时有亲友信婆罗门法。时彼亲友善信婆罗门,弊衣苦行五热炙身、恒食恶食卧粪秽中,即唤优婆塞言:“汝可就此观婆罗门,汝颇曾见清身自苦高行之士少欲知足如此人不?”优婆塞言:“如此高行可诳于汝。”即共亲友问婆罗门:“汝今苦行为何所求?”婆罗门曰:“我今苦行欲求为王。”时优婆塞语亲友言:“此人今者,方求大地库藏珍宝,宰割自恣贪嗜美味,宫人侍御好乐女色,种种音乐而以自娱。虽作大臣长者有诸财宝不适其意,乃欲希求一切大地人民珍宝,何以称之为少欲耶?汝但见其身行苦行,便谓少欲,不知此人所求无厌,谓为少欲。”即说偈言:
“所谓少欲者, 非必恶衣食,
无诸资生具, 以之为少欲。
此人于今者, 心如大河海,
贪求无厌足, 云何名少欲?
今修此苦行, 贪渴五欲故,
此人实虚伪, 诈现少欲相,
为贪故自苦, 实非少欲者。”
说是偈已,优婆塞复作是言:“今者此人具诸贪欲瞋恚愚痴,仙圣所行无有少分。是故当知,夫少欲者不在钱财多诸宝物。何以知之?如频婆娑罗王富有国土象马七珍,犹名少欲。所以者何?虽有财宝心不贪著乐于圣道,以是之故,虽复富有七珍盈溢,心无希求名为少欲。虽无财宝希求无厌,不得名为少欲知足。”即说偈言:
“若以无衣食, 倮形尼干等,
造作诸勤苦, 以为苦行者;
饿鬼及畜生, 贫穷诸衰恼,
斯等处艰难, 亦应名苦行。
彼人亦如是, 徒为自疲劳,
形虽作苦行, 而心怀贪著,
希求无厌足, 不名为少欲。
虽复具众物, 心无所染著,
修行乐圣道, 是乃名少欲。
譬如诸农夫, 以谷种田中,
贪收多果实, 不名为少欲。
身如恶痈疮, 将适须众具,
意求于道故, 是名少欲者。
为治恶痈疮, 少受资生具,
心不贪后有, 是真名少欲。
心意不谄曲, 亦不求名利,
虽有资生具, 名闻具实德,
能有如斯事, 是乃真少欲。”
(六)
复次,虽复持戒,为人天乐,是名破戒。
我昔曾闻,有一沙门与婆罗门于空林中夏坐安居,于时沙门数数往返婆罗门所,与其共事不存亲踈正处其中。所以者何?若与亲昵恐其生㤭慢,若与其踈谓为憎恶。即说偈言:
“以杖置日中, 竖卧俱无影,
执杖倚亚者, 其影则修长。
彼人亦如是, 亲踈宜得中,
令渐通泰已, 然后为说法。
“此婆罗门无有智慧,不别贤愚供事极苦,是以我今不宜亲昵亦不应踈。何以故?事愚人苦,不解供事亦名为苦。”种种方便共相习近,渐相体信得与言语。尔时比丘问婆罗门:“汝今何故举手向日,卧灰土上裸形啖草,昼夜不卧翘足而立,行此苦行为何所求?”婆罗门答曰:“我求国王。”此婆罗门于后少时身遇病患,往问医师疗疾之方。医师报言:“宜须食肉。”于是婆罗门语比丘言:“汝可为我至檀越家,乞索少肉以疗我疾。”于时比丘作是思惟:“我今化彼正是其时。”作是念已,化为一羊系著其边,婆罗门问比丘言:“汝为索肉,今在何处?”比丘答言:“羊即是肉。”婆罗门大生瞋恚而作是言:“我宁杀羊而食肉耶?”于是比丘说偈答言:
“汝今怜一羊, 犹尚不欲杀,
后若为国王, 牛羊与猪豕,
鸡犬及野兽, 杀害无有量,
汝在御座上, 厨宰供汝食。
汝若瞋恚时, 当言斩彼头,
或言截手足, 又时教挑目。
汝今怜一羊, 方欲多杀害,
若实有悲心, 宜舍求王意。
如人临刑戮, 畏苦多饮酒,
华林极敷荣, 猛火将欲焚。
又如著金锁, 虽好能系缚,
王位亦如是, 恒有恐惧心。
威力诸侍从, 庄严以珍宝,
不见后过患, 凡夫贪愿求。
既得造诸恶, 坠堕三恶道,
如蛾贪火色, 投中自燋灭。
虽有五欲乐, 名称普闻知,
恒多怀恐惧, 忧苦患极深。
犹如捉毒蛇, 逆风持炬火,
不舍危害至, 亦如临死苦。
王者游出时, 顶上戴天冠,
众宝自璎珞, 上妙庄严服,
名马众宝车, 乘之出游巡,
道从数百千, 威势极炽盛。
若有寇敌时, 宝铠自严身,
胜则多杀害, 负则失身命。
妙香以涂身, 上服以香熏,
所食诸肴膳, 百味恣其口。
所须皆随意, 无有违逆者,
行来若坐卧, 举动悉疑畏。
亲友亦不信, 虽复为亲友,
恒有危惧心, 云何名为乐?
如鱼吞钩饵, 如蜜涂利刀,
亦如网罗摾, 鱼兽贪其味。
不见后苦患, 贵富亦如是,
终受地狱苦, 地狱垣墙壁,
屋地皆炽然, 罪人在其中,
火出自烧身, 受苦无有量。
汝当自思惟, 所为乐既少,
众苦患甚多, 是故应念苦。
莫求贵自在, 舍汝愿求心,
唯有求解脱, 众苦悉消除。”
婆罗门闻是偈已默然不答,合掌向比丘白言:“尊者!善有辩才开悟我心,设使得彼三十二天王者亦不甘乐。”即说偈言:
“善意巧方便, 明智能观察,
为我除邪愿, 示导正真路。
善友当如是, 世间所称赞,
常应近是友, 无有诤恼患。
善导我心意, 回邪入正道,
示我善恶相, 令得于解脱。”
(七)
复次,依邪道者得众苦患,修正道者增长信心及以名称,有智之人应观邪正。
我昔曾闻,有一人于行路侧作小苦行,若有人时卧棘刺上,若无人时别居馀处。有人见已而语之言:“汝今亦可徐卧刺上,何必纵体伤毁甚多?”此人闻已深生瞋忿,放身纵体投棘刺上,转剧于前。时有一优婆塞在其傍立,是苦行者见已自摆,转复增剧。优婆塞即语之言:“汝于前者但以小刺,今复乃用瞋恚之棘而以自刺。先所刺者伤毁甚浅,贪瞋之刺乃为深利。卧棘刺者苦止一世,贪瞋刺苦及无量身,以刺刺身此疮易灭,贪瞋刺疮历劫不差,是故宜速除深毒刺。”即说偈言:
“汝今应勤拔, 心中深毒刺,
宜以利智刀, 割断贪瞋棘。
贪瞋深著人, 世世不可祛,
愚小诸邪见, 不识正真道。
苦身卧棘刺, 以苦欲离苦,
人见卧棘刺, 无不远逃避。
唯汝于斯苦, 抱持不放舍,
我见如此事, 乃知有邪正。
是故重自归, 十力之世尊,
大悲拔众苦, 开示正道者,
涉彼邪径众, 导以八正道。
外道邪见等, 为苦所欺诳,
极为信著苦, 流转无穷已。
诸有智慧者, 见此倍增信,
外道甚愚惑, 苦尽得解脱。
出世大仙说, 众具悉备足,
得修八正道, 修道故解脱。
以是故当知, 安乐获解脱,
非如汝外道, 受苦得涅槃。
依心故造作, 善恶等诸业,
汝当伏心意, 何故横苦身?
身为众结使, 妄修种种苦,
是苦修道者, 地狱应是道。
然此地狱中, 斩截及粪屎,
炽然烧炙等, 具受众苦毒。
彼虽受诸苦, 不得名苦行,
智慧祛三业, 垢秽皆消除。
释迦文佛教, 教诸一切人,
应求天甘露, 又宣说止观,
亦庄餝智慧, 是名真苦行。
何用徒劳身? 造作无益苦,
此苦甚长远, 深广无崖限。
譬如有恶子, 不得其孝养,
但作诸罪累, 由彼受众苦。”
是时彼外道, 而作如是言:
“诸仙修苦行, 亦复得生天。”
优婆塞说偈, 而答于彼言:
“诸仙生天上, 非因卧棘刺,
由施戒实语, 而得生天上,
汝虽作苦行, 都无有利益。
犹如春农夫, 不下于种子,
至秋无果实, 而可得收获。
汝等亦如是, 不种善根子,
但修诸苦行, 毕竟无所获。
夫欲修道者, 当资于此身,
以美味饮食, 充足于躯命。
气力既充溢, 能修戒定慧,
断食甚饥渴, 身心俱扰恼。
不令心专定, 云何获圣果?
虽复食肴膳, 不贪著美味,
但为戒实语, 施忍及禅定,
斯等为种子, 能获善果报。
身虽受饥渴, 而心望美味,
因时尚不甘, 况当获美果?
若有残害心, 使他生畏怖;
若除残害心, 能施无畏者,
是则名行法。 若复生残害,
称之为非法。 美味充足者,
终无害他意, 以无害心故,
无有损于彼, 设起大慈心,
然得大善果。 汝虽行自饿,
饥渴而睡眠, 亦复无益事。”
外道作是言: “如汝起慈心,
不必能利益, 而得大果报。
自饿而睡眠, 其事亦如是,
虽无益于彼, 亦得善果报。”
优婆塞答言: “慈心除瞋害,
以除瞋害故, 能获善果报。
汝法作苦行, 增长于瞋故,
便起身口恶, 云何得善果?
慈心则不尔, 若起慈心时,
能除灭瞋害; 以无瞋害故,
则起身口善。 无益而苦行,
云何同慈善? 譬如师子吼,
诸兽无在前; 如来无碍辩,
其事亦如是, 一切诸外道,
无敢抗对者。 说法摧外道,
默然无酬答。”
(八)
复次,夫身口业不能自在,要由于意。
我昔曾闻,有比丘尼至赊伽罗国,于彼国中,有婆罗门,五热炙身额上流水,胸腋怀中悉皆流汗,咽喉干燥唇舌燋然无有涎唾。四面置火,犹如融金,亦如黄发,红赤炽然,夏日盛热以炙其上,展转反侧无可避处,身体燋烂如饼在鏊。此婆罗门常著缕褐五热炙身,时人因名号缕褐炙。时比丘尼见是事已,而语之言:“汝可炙者而不炙之,不可炙者而便炙之。”尔时缕褐闻是语已,极生瞋恚而作是言:“恶剃发者!何者可炙?”比丘尼言:“汝若欲知可炙处者,汝但炙汝瞋忿之心,若能炙心是名真炙。如牛驾车,车若不行乃须策牛不须打车,身犹如车,心如彼牛,以是义故汝应炙心,云何暴身?又复身者如林如墙,虽复烧炙将何所补?”即说偈言:
“心如城主, 城主瞋恚, 乃欲求城,
无所增益。 譬如师子, 有人或以,
弓箭瓦石, 而打射之。 而彼师子,
逐逐彼人。 譬如痴犬, 有人打掷,
便逐瓦石, 不知寻本。 言师子者,
喻智慧人, 能求其本, 而灭烦恼。
言痴犬者, 即是外道, 五热炙身,
不识心本。” 婆罗门言: “何名炙心?”
比丘尼言: “四谛之智, 如四火聚,
修道如日。 夫智慧者, 以四谛火,
修道净日, 以此五法, 而炙其心。
而此身者, 不得自在, 何故苦身?
若欲苦者, 当苦于彼, 能苦身本。
行来坐卧, 非身所为, 但为心使;
若非身作, 过在于心, 何故苦身?
心若离身, 身如木石。 是以智者,
宜责其心, 不应苦身。 又汝以此,
五热炙身, 以为苦行, 而得道者;
地狱众生, 受苦无量, 种种楚毒,
亦应得道。” 婆罗门曰: “为此苦行,
发心造作, 得名修道; 地狱众生,
逼迫受苦, 是故不应, 说言修道。”
比丘尼曰: “若自发心, 而得福者,
小儿把火, 亦应得福, 然实不得。
以是推之, 汝之所作, 五热炙身,
亦无有福。” 婆罗门曰: “婴孩小儿,
无有智慧, 是以无福。 我有智慧,
造作如此, 五热炙身, 是故有福。”
比丘尼言: “若以有智, 修于苦行,
便有福者; 采真珠人, 刺身出血,
珠乃可得, 亦应有福。” 婆罗门曰:
“以贪心故, 虽复出血, 不名为福。”
比丘尼言: “汝为苦行, 贪天上乐,
亦应无福。 若以贪求, 无果报者,
游猎之人, 不应得报。 若使鱼猎,
不得报者, 汝今为此, 苦行之事,
亦不应得, 天上乐报。 汝今何故,
身心回转, 欲以苦行, 得于天乐?
我佛法中, 无有如斯, 五热炙身,
受苦行法, 得彼天乐。 欲得天乐,
修实语等, 诸善功德, 虽复贪怖,
得生天乐。 譬如服药, 或贪或怖,
既服之已, 药力必行。 若住实语,
诸功德者, 或贪或怖, 必得天乐。”
时婆罗门, 辞穷理屈, 不能加报,
默然而住。 时左右人, 于佛法中,
生清净信, 深乐正法。 各相谓言:
“善哉佛法, 有大智力, 甚深难测。
外道之智, 极为浅薄。 譬如爆火,
若触人身, 人无不畏。 佛法爆火,
亦复如是, 触婆罗门, 能令其怖。
我等今者, 得闻佛法, 善胜之论,
咸应归向, 佛涅槃处, 恭敬礼拜,
南无世尊, 音声善柔, 敷演说法。
女人智浅, 饮佛甘露, 能大众中,
说法无畏。 谁于佛语, 而不恭敬?
斯比丘尼, 智慧微浅, 能用灭结,
牟尼尊语。 犹故能令, 此婆罗门,
不能加报, 默然而住。”
(九)
复次,欲如肉抟众鸟竞逐,有智之人深知财患而不贪著。
我昔曾闻,修婆多国时有比丘,于坏垣壁见有伏藏,有大铜瓮满中金钱,将一贫优婆塞而示之处,即语之言:“可取是宝以为资生。”时优婆塞问比丘言:“何时见此?”比丘答言:“今日始见。”优婆塞言:“我见是宝非适今日,久来见之,然我不用。尔今善听!我当说宝所有过患。若取是宝为王所闻,或至于死,或被谪罚,或复系闭,如斯等苦不可称数。”即说偈言:
“我见是宝来, 历年甚久远,
此宝毒螫害, 剧彼黑毒蛇。
是故于此宝, 都无有贪心,
观之如毒蛇, 不生财宝想。
系闭被谪罚, 或时至死亡,
一切诸灾害, 皆由是宝生。
能招种种苦, 为害甚可怖,
故我于宝所, 不生贪近想。
群生迷著宝, 谓之为珍玩,
宝是危害物, 妄生安善想,
有如斯过患, 何用是宝为?
如是脓污身, 趣自支躯命,
会当舍败灭, 何用珍宝为?
譬如火投薪, 无有厌足时,
人心亦如是, 希求无厌足。
汝若怜愍我, 教我少欲法,
云何以财宝, 而以见示语?
夫少欲知足, 能生大利乐;
若其多欲者, 诸根恒散乱,
贪求无厌足, 希望增苦恼。
然此多欲人, 常生于欲想,
贪利无有极, 如摩竭鱼口。
而彼少欲人, 无贪求苦故,
心恒怀悦豫, 欢庆同节会。”
时优婆塞赞叹少欲知足之法,彼比丘生希有想而赞之言:“善哉善哉!真是丈夫。虽无法服心已出家,能顺佛语知少欲法,而此少欲诸佛所赞。”比丘言:“汝之所说总而言之,深见讥呵令我愧踖。汝今处家,妻子眷属僮仆使人,正应贪求以用自营,能随佛语赞叹少欲。假使有人以铁为舌,无有能呵少欲知足。我今虽复剃除须发身服法衣相同沙门,然实不知沙门之法,而方教汝多欲之事,不能称述法王所赞少欲之法,是诸善源,如佛修多罗中亦说少欲为沙门本。如来昔日乞食讫,若有馀食,或时施与诸比丘等,或复置于水中用与诸虫。尔时有二比丘乞食不足,而有饥色从外来入,佛既见已而语之言:‘今有馀食,汝能食不?’一比丘言:‘如来世尊说于少欲有大功德,我今云何贪于此食而啖之耶?’一比丘言:‘如来世尊所有馀食难可值遇,梵释天王等皆悉顶戴而恭敬之。我今若食,当益色力安乐辩才。如是之食甚难值遇,云何不食?’于时世尊赞不食者:‘善哉比丘!能修佛教行少欲法。’此一比丘虽顺佛语,食佛馀食,佛不赞叹。是故当知,少欲之法,佛所印可教戒之本。”即说偈言:
“欲得法利者, 应当解少欲,
如此少欲法, 圣庄严璎珞。
今世除重担, 无忧而快乐,
乃是大涅槃, 宅室之初门。
关制魔军众, 要防之隘路,
度于魔境界, 无上之印封。
持戒如巨海, 少欲如海潮,
能为众功德, 密致之覆盖,
贪求疲劳者, 憩驾止息处。
亲近少欲者, 如似[(壳-一)/牛]牛乳,
酪酥醍醐等, 因之而得出,
少欲亦如是, 出生诸功德。
能展手施者, 此手名严胜,
受者能缩手, 严胜复过彼。
若人言施与, 是语价难量,
受者言我足, 难量复过彼。
若欲得法者, 应亲近少欲,
十力说少欲, 即是圣种法。
少欲无财物, 增长戒闻慧,
如此少欲法, 出家之法食。
虽有渴爱等, 终不能扰恼,
且置后世乐, 现在获安隐。”
(一○)
复次,夫知足者虽贫名富,不知足者虽富是贫,若圣智满乃名大富。
我昔曾闻,有优婆塞,有人讥呵云最贫穷,而优婆塞乐佛所赞知足之法即顺法相,而说偈言:
“无病第一利, 知足第一富,
善友第一亲, 涅槃第一乐。”
时优婆塞说偈已语彼人言:“如佛所说知足则富,汝今何故称我贫穷?”复说偈言:
“虽有诸珍宝, 丰饶资生具,
不信三宝者, 说彼最贫穷。
虽无诸珍宝, 及以资生具,
能信三宝者, 是名第一富。
我今敬三宝, 以信为珍玩,
汝以何因缘, 说我为贫穷?
帝释毘沙门, 虽富众珍宝,
如其布施时, 不能一切舍。
我心爱知足, 于诸财宝物,
无有贪著意, 一切悉能舍。
富贵者库藏, 多有众珍宝,
水火及盗贼, 悉皆能侵夺。
彼若丧失时, 则生大苦恼,
良医及妙药, 不能治彼苦。
我以信为宝, 无能侵夺者,
心意坦然乐, 无诸忧患苦。”
说是偈已复作是言:“是故当知,虽有库藏象马七宝资生之具,不知足者犹名为贫,是以佛说知足最富。”众人闻是语已皆叹善哉,真是正说,有大智慧,名大丈夫。各相语言:“自今已后虽无财宝但有信心,我等见之称为富者。苦集钱财皆为乐故,为欲供给室家眷属令无乏故,如斯之乐正为现身。信心之宝为于累世,于人天中财宝自恣,是故知信为第一财宝。如此信财于生死中,极受快乐无诸苦恼。金银珍宝能生灾患,昼夜忧惧畏他劫掠,然有八危,以贪著故累世受苦。以有信故,能得戒财施财定财慧财,若无信者云何得有如是等财?是以信财为最第一。我有是财,故于人前自言大富,我于往昔深积善业,是以今者因信心知足。”而说偈言:
“因有信心故, 则不造诸恶,
一切诸功德, 以信为使命。
信亦如河箭, 驶流甚迅速,
能令于心意, 速疾至善法。
谁有多财宝, 能胜信巨富?
虽有财富者, 失财则贫穷,
若其命终时, 舍之而独逝。
无随至后世, 信财不丧失,
恒常自随逐, 累劫受快乐。
世人积财宝, 能生彼贪欲,
信财则不尔, 见则生欢喜。
于诸财宝中, 信财最为上,
显示此义者, 牟尼之所说。
是故我非贫, 信财最为胜,
馀者不名财, 唯信是实财。
以信布施者, 财物得增长,
不信施彼者, 果报转鲜少。”
大庄严论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