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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国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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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 契丹国志
卷之八 兴宗文成皇帝
卷之九 

兴宗皇帝讳宗真,番名木不孤,圣宗第八子,顺圣元妃所生。帝生于显州东锥子河,始封梁王,后立为皇太子。圣宗崩,帝即位,明年改元景福,军国事皆生母法天皇后主之。

太平十年。是年,帝即位,尊所生母顺圣元妃曰法天皇后,嫡母为齐天皇后。

齐天后,平州节度使萧思猥之女,丞相耶律隆运之甥。有容色,圣宗爱幸特甚,事承天太后尤谨。承天以隆运故,深爱之。承天上仙,齐天预政,权势日盛,置宫闱司,补官属,出教令。生辰曰“顺天节”。有子皆不育。元妃生子,长即今帝也,次曰达妲李,又生楚国公主、燕国公主。承天太后以楚国公主嫁其弟萧徒姑撒,为筑城以居之,曰睦州,号长庆军,徙户一万实之,曰“从嫁户”。齐天善琵琶,通琵琶工燕文显、李睦文,元妃屡言其事,圣宗不之信。又为番书投圣宗寝帐中,圣宗得之,曰:“此必元妃所为也。”命焚之。圣宗遗命以齐天为皇太后,顺圣为太妃。元妃匿之,自为皇太后,令人诬告齐天谋叛,载以小车,囚之上京。帝曰:“齐天皇后与先帝四十年夫妻,先帝遗诏立为太后,今既不立,何忍杀之?”法天后复问于诸兄弟,皆执奏曰:“若存之,必为后患。”帝曰:“齐天皇后无子,又年老,若存之宫中,有何患乎?”法天后竟不从其言,缢杀之,杀其左右百馀人,以庶人礼葬于祖州北白马山。

法天皇后专制其国,多杀功臣,用萧氏兄弟,分监南北番汉事,萧氏奴为团练、防御、观察、节度使者至四十人。范阳无赖辈多占名乐工,为萧氏奴。

帝以上尊酒银带赐乐工,太后怒,鞭乐工孟五哥。帝知内品高庆郎告太后,使左右杀高庆郎。太后愈怒,下吏杂治,语连于帝。帝曰:“我贵为天子,而与囚同答状耶?”郁郁不乐。

景福元年

重熙元年。春二月,星孛于东北,光芒长一尺。

夏六月朔,日食。

重熙二年。秋八月,有星孛于张,翼长七尺,阔五寸,十二日而没。

是岁,帝与耶律喜孙谋,率兵逐母法天太后,以黄布车载送庆州,守圣宗冢,遂诛永兴宫都总管高常哥及内侍数十族,命内库都提点王继恩、内侍都知赵安仁等监南北面蕃汉臣僚。

宋朝自圣宗太平四年,每岁遣使贺帝生辰及元旦,贺太后则别遣使,至是不复别遣。至重熙八年,迎回法天太后,乃遣使如故。

重熙三年。帝因猎过祖州白马山,见齐天太后坟冢荒秽,又无影堂及扫洒人,只空山中一孤冢,恻然而泣曰:“吾早同今日,汝不至于此也。”左右皆沾涕。因诏上京留守耶律贵宁、盐铁使郎玄化等于祖州陵园内选吉地改葬,其影堂、廊库等并同宣献太后园陵。

重熙四年

重熙五年。秋七月,有星数百,从西南而流至东壁,其光烛地,黑气长丈馀,出毕宿下。

重熙六年。春正月,有众星西北流。

秋八月,荧惑犯南斗。

重熙七年

重熙八年。春正月朔,日食。

先是,帝于重熙二年幽母法天太后于庆州,既改葬齐天后,群僚劝帝复迎之,且以觊宋朝岁聘之利,皆不从。因命僧建佛事,帝听讲报恩经感悟,即遣使迎法天太后,馆置中京门外,筮日以见,母子如初,加号法天应运仁德章圣皇太后。然出入舍止,常相去十数里;阴为之备。

是岁,太后始遣始平军节度使耶律元、方州观察使王惟吉,帝遣左千牛卫上将军萧廸、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刘三嘏,往宋贺乾元节。

重熙九年

重熙十年。春三月,帝遣萧英、刘六符往宋求石晋所割瓦桥关十县,其书略曰:“李元昊于北朝为甥舅之亲,设罪合致讨,曷不以一介为报?况营筑长堤,填塞要路,开决塘水,添置边军,既稔猜疑,虑隳信睦。傥思久好,共遣疑怀,以晋阳旧附之区,关南元割之县,见归敝国,共康黎元。”

初,涿州进士梁济世尝主文书于帐下,一日得罪归宋,言契丹将有割地之请。又知雄州杜惟序亦先得其事以闻。至是,宋仁宗发书示辅臣,色皆不动。六符亦疑其书之先漏。

夏四月,宋遣知制诰富弼往契丹为回谢使,西上阁门使张茂实副之,报书略曰:“元昊急谋狂僭,响议讨除,已尝闻达。复云筑堤埭,开陂泽,盖霖潦愆溢,当致缮防;阅集兵夫,盖边臣常职,彼此何疑?遽兴请地之言,殊匪载书之约。”富弼至契丹,与帝往反难论,力拒其割地之意。富弼又对曰:“两朝人主继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帝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意将何为?群臣竞请举兵而南,寡人以为不若遣使取关南故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弼曰:“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澶渊之役,若从诸将言,北兵无得脱者。且北朝与中国通好,不绝岁币,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北朝群臣争劝用兵者,皆为身谋,非国计也。帝曰:“何谓也?”弼曰:“晋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于北。末帝昏乱,神人弃之。是时中国小,上下离叛,故北朝全师独克,所获金币充仞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大半,此谁任其祸?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百万计。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帝曰:“不能。”弼曰:“胜负既未可知,设使其不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欤?人主当之欤?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者,奉使一二人而已,群臣何利焉?”帝大悟,首肯者久之。弼曰:“塞雁门,以备元昊也。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平水聚,势不得不增。城隍皆修旧,民兵亦旧籍,特补其阙耳,非违约也。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宋兴已九十年,若欲各求异代故地,岂北朝之利也哉?本朝皇帝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朕为宗祖守国,必不敢以其地与人。北朝所欲,不过利其租赋尔。朕不欲因争地而杀两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赋入。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为此事,朕亦安得独避用兵乎?澶渊之役,天地鬼神实临之。今北朝首发兵端,过不在朕,天地鬼神岂能欺哉?’”辽帝感悟,遂欲求昏。弼曰:“婚姻易于生隙,人命修短不可知,岂若岁帛之为坚久。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帝曰:“卿且归矣,再来当择一事为报,并以誓书来。”弼归复命。

八月,宋再命富弼同张茂实赍书至契丹。书曰:“来书云章圣皇帝与绍圣皇帝誓书,每岁以绢二十万疋、银十万两以助军旅之费。今以两朝修好三纪于兹,关南县邑本朝传守已久,愧难依从,每年更增绢十万疋、银十万两。恭惟二圣威灵在天,顾兹纂承,各当遵奉,共循大体,无介小嫌。馀依景德、统和两朝誓书。”帝不复求婚而意在增币,乃曰:“南朝遗我书当曰‘献’,否则曰‘纳’。”弼固争不可。帝曰:“南朝既惧我矣,何惜此一字。我若拥兵而南,得无悔乎?”弼曰:“本朝皇帝爱南北之民,不忍使蹈锋镝,故屈己增币,何名为惧?若不得已而至于称兵,则南北敌国,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人之所忧也。”帝曰:“卿勿固执,古亦有之。”弼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于突厥,故臣事之。当时所遗,或称‘献’、‘纳’,则不可知。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有此礼哉?”弼声色俱厉,帝知不可夺,曰:“吾当遣人议之。”于是留所许增币誓书,复使耶律仁先、刘六符以誓书诣宋,求为“献”、“纳”。弼奏曰:“臣以死拒之,可勿许,其无能为也。”宋帝从之。时契丹固惜盟好,特为虚声以动宋朝。宋方困西夏,许予过厚。契丹既岁得金帛五十万,因勒碑纪功,擢刘六符为显官,子孙贵于国中。

法天专制不满四年,帝幽而废之。既亲政,后始自恣,拓落高旷,放荡不羁。尝与教坊使王税轻等数十人约为兄弟,出入其家,至拜其父母。变服微行,数入酒肆,亵言狎语,尽懽而返。尤重浮屠法,僧有正拜三公、三师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贵戚望族化之,多舍男女为僧尼。如王纲、姚景熙、冯立辈皆道流中人,曾遇帝于微行,后皆任显官。每有除授,凡所亲信不依常格,径与躐升,如刺曷昌等数十人。左右隶役,皆自微贱入亲宫闱,曾无勋力,拔居将相,位至公卿。爵赏滥行,除授无法。枢密使马保忠本汉人,尝从容进谏,言于帝曰:“罚当罪,赏当功,有国之令典也。积薪之言,汲黯叹之;斜封之滥,至唐而极。国家起自朔北,奄有幽、燕,量才授官,人始称职。今臣下豢养承平,无勋可陟,宜且序进之。”帝怫然怒曰:“若尔,则是君不得自行其权,岂社稷之福耶?”保忠惶恐。自是欲有迁除,必先厚赐贵臣,以绝其言。

重熙十一年。夏五月朔,日食。

重熙十二年。秋七月,契丹遣使往宋,告伐西夏元昊。宋遣余靖充报使,止之。

重熙十三年。夏四月朔,日食。

是岁,帝以弟郑王宗元加兵马大元帅,封晋国王;乐郡王宗德进封豳王;中山王宗正进封鲁王;豫章王宗熙进封齐王;节度使宗哲进封长沙王。

重熙十四年。春三月朔,日食。

夏六月,有流星出营室南,大如杯,其光烛地,隐然有声。

重熙十五年。东京留守耶律忽札叛入高丽,命将军萧廸诛之。

帝常夜宴,与刘四端兄弟、王纲入伶人乐队,命后妃易衣为女道士。后父萧磨只曰:“番汉百官皆在,后妃入戏,恐非所宜。”帝击磨只,败面,曰:“我尚为之,若女何人耶?”帝工画,善丹青,尝以所画鹅、雁送诸宋朝,点缀精妙,宛乎逼真,仁宗作飞白书以答之。盖当是时南北无事,岁受南宋馈遗百四五十年,内府之储珍异,固山积也。

重熙十六年

重熙十七年。春正月朔,日食。

二月,彗出虚,晨见东方,指西南,历紫微垣至娄,凡一百二十四日而没。

重熙十八年

重熙十九年

重熙二十年

重熙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食。

重熙二十二年。夏四月朔,日食。

重熙二十三年。夏,契丹主遣使,以其画像献宋,求易仁宗御容以代相见,笃兄弟之情。

八月,国主崩,在位二十五年,年四十一,庙号兴宗,谥曰文成皇帝。子洪基立,改元清宁。

先是,日食正阳,客星出于昴。宋著作佐郎刘羲叟曰:“兴宗其死乎?”至是果验。

论曰:契丹自阿保机以来,凡五、六世至于兴宗。是时承平日久,而宋朝岁币山增而阜积矣。四时游猎,曰“避暑”、曰“钓鱼”,各各定制,而狼心虺性,茫无堤岸之所。僧固虚无也,而政事缠之;道固清净也,而贵仕萦之;伶人乐工固优杂也,而帷薄荡情,循同光故辙而覆之。二十馀年间,亦幸其无事,不尔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