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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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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
威政字〔2020〕60号
2020年10月24日
发布机关: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

创新发展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威海服务贸易在新形势下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引领,加快推动威海城市国际化和开放型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威海服务”品牌国际影响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积极借鉴自贸试验区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经验,全面落实开放便利新举措。按照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深化韩日、加强欧美、拓展港澳台的思路,推动威海构建服务业开放新高地。

二是高点定位,突破发展。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吸引国际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加快聚集。推动“服务+”整体出口,促进新动能不断释放和持续成长,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是立足优势,特色发展。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与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国家试点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中韩服务贸易创新“试验田”、中韩服务贸易产业融合示范城市。

四是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和服务贸易有机融合。加大智慧服务、数字贸易等支持力度,促进服务贸易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五是统筹联动,合力推进。顺应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加强各级各部门条块协作与政策衔接,推动服务贸易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统筹部署、一体落实,增强试点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

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3年8月1日止。试点期间,全市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年均增速10%以上,高于全省、全国水平。通过试点,完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争取一批服务贸易优惠政策,培育一批服务贸易园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贸易创新成果。

二、试点任务

(一)全面探索完善管理机制。

1.积极融入国家、省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争取将威海、仁川纳入“中韩服务贸易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先行先试。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主动寻求国家及山东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联席会议支持,系统规划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市场,挖掘全市服务业资源优势,培育特色服务国际化品牌。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现代海洋、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产业,创造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新生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完善市级服务贸易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功能,加强总体情况和重点领域动态跟踪,全面提升服务贸易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工作情况,动态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更新完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工作计划等,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作推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完善服务贸易发展考核与评价机制。将各区市、开发区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贸易考核作为全市督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主体引进、服务进出口数据等方面进行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跟踪问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试点评估工作,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4.夯实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基础。加快《威海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立法,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和运行体系与国际高标准接轨。打造山东城市客厅威海展区、威海城市客厅,建设具有威海特色、国际水准的国际化交流平台,推进城市功能国际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筛选产业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的城市缔结友好关系,力争3年新增2个国际友好城市,并探索建立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外办,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培育壮大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国际食品博览会等国际知名会展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加快品牌国际化进程,争取到2023年,全市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0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欧产业合作,打造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进城市经济国际化(责任单位:临港区管委、市商务局)。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在我市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威海市内执业;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参照现行港澳地区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在我市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放宽港澳地区专业人才执业资质限制,复制推广北京与港澳地区专业资格“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地区认证、国际认证)评价模式,港澳地区专业人才在港澳地区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委台港澳办)。举办“中国威海·国际英才创新创业大会”等活动,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步实施、海外联络机构协同运行机制,推进城市人文国际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创立服务品牌和建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外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以跨境电商9610业务在威海多模式监管中心落地为契机,加强9710、9810海关监管要求的研究论证和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建设中日韩跨境电商货物双向集散中心,构建“口岸仓+海外仓”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孔子家乡文化展等境内外重点展会,提升企业业务规模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动贸易方式和来源地多元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贸促会)。

6.促进服务业“双招双引”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强链补链延链招商,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服务贸易专题招商活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引进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领军企业海外总部、功能性总部(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启动“城市合伙人”计划,面向境内外筛选一批人脉资源丰富、具有影响力的商务代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开展委托招商。重新组建威海市投资促进中心,紧紧围绕威海服务贸易产业和试点优势,打造专业的招商平台和团队。进一步完善威海市市长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中韩(威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端论坛等运行机制,丰富智囊团队和专家智库,汇聚国际化、全球化智力资源,推动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进一步探索密切我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允许港澳地区与我市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地区和内地律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台港澳办)。

7.打造中韩服务贸易地方合作“示范城市”。落实威海市与韩国仁川广域市签署的《两市加强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抓住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投资与服务贸易谈判的历史机遇,争取将中韩服务业开放有关政策、合作项目放在威海进行“压力测试”,为谈判提供案例支撑和数据服务。积极承办中韩服务贸易论坛、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洽谈会等活动,探索中韩自贸区战略框架下服务贸易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中韩服务贸易产业融合引领高地。(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建设联通韩日、辐射全球的物流黄金走廊。发挥中韩“四港联动”海空港联动多式联运优势,在威海与仁川合作基础上,统筹优化对韩国平泽、群山、釜山等主要港口,以及日本关东、关西地区主要港口的航线,构建起以威海为重要节点的东北亚物流中心,推动威海与韩国、日本乃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资源要素流动速度进一步加快,打造面向韩日、西出欧亚大陆、南联东南亚、北接东北亚的“十字交汇”枢纽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威海机场集团、威海港集团、市商务局、市口岸事务中心)。加快推进威海新机场建设,吸引国际国内航空运输企业在我市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增加威海至韩国、日本的全货运航班数量;做好“在我市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事项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威海机场集团,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9.加强中日韩服务业投资合作。定期举办“中日科技创新合作大会”“中韩创新大赛”等活动,推进威海韩国科创城、中日韩精致农业研究院等国际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与日韩服务贸易合作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整合威海中小企业双向投资促进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搭建一站式“威韩服务和交流合作平台”。完善仁川“威海馆”功能,深化与威海“仁川馆”的互动合作,构建双向互动的投资洽谈、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平台和窗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打造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产业园,重点引进培育一批集中韩技术、品牌、人才等优势于一体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经区管委)。

(三)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10.优化服务贸易聚集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行“一次办好”改革和“店小二”式的政府服务企业模式,充分发挥招商“服务大使”制度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全流程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切实落实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外资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各级产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参与山东省付汇备案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办理备案、税务机关审核、银行核验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缩短付汇时间,提高企业经营效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对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申报批次较多的进口产品CCC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推进医疗机构审批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发放,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优化健康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依据省审批管理要求,做好港澳地区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做好在我市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事项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人才流动便利化。建立人才签证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和永久居留的衔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经认定后可按照外国人才(A类)享受工作许可、人才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及社会保险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面向港澳地区的高级经济师、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可。对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特定国家和地区人员,进一步优化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对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试点地区海港口岸入境实行15天免签政策。对取得内地医师资质的港澳地区医师,在我市开办诊所执行备案制。分类简化航空公司开辟至共建“一带一路”航权开放国家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手续,探索开通第五航权航线,新开一批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责任单位: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威海机场集团)。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对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并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外籍人才,允许其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完善游戏动漫研发、影视制作、会展策划、创意设计等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支持相关产业和贸易实操技能特长人员引入,提高相关产业服务出口能力(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促进技术流动便利化。推动畅通国际技术转移渠道,积极与日韩、欧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重要枢纽城市,到2023年,全市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开展海外维权业务,到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2家以上,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3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管理、调解、仲裁、执法等完整链条,率先形成对标国际、完整系统、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威海仲裁委秘书处)。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及产品供给,积极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基础培训等基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专业检索及分析、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设等高端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推动资金流动便利化。依照“本币优先”原则,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运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开拓长周期、低利率境外融资通道,积极搭建境外融资平台(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增加跨境支付牌照的许可数量,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内资和外资机构依法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国内人民币银行卡清算市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依据上级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设立工作要求,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我市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试点,为来华外籍人士就医提供结算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威海银保监分局)。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推进外国人在我市使用移动支付试点,力争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14.打造一流通关服务环境。推广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税费办理、金融服务等环节拓展(牵头单位:市口岸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市税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以船舶建造等重点行业保税监管创新为切入点,探索“静默监管”模式;开展港口各场所间电子化途中运输监管,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对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需获取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的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审批事项,视审批下放情况办理(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对于有关产业园区内科研机构、研发或生产型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或零部件(非诊断试剂),实行Ⅰ类产品(重点产品)和Ⅱ类产品(一般产品)分级管理,提供通关便利,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15.丰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内涵。加快伴月湾国际艺术家驻地、佳润文化创意园、威海创新园时尚创意中心等园区及中国油画小镇交易平台、动漫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韩文化”“欧文化”等特色商业要素,打造韩乐坊、欧乐坊等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争创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举办中韩(威海)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亚洲漫画艺术节、国际建筑设计大奖赛、国际服装设计大赛等活动,鼓励与国际知名电影企业和优秀电影人才开展合作,促进文化企业国际间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贸促会,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发展国际邮轮旅游、休闲海钓、康养旅游、自驾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培育海上低空旅游、近海游轮游艇游等新兴海洋体验游项目,构建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的滨海旅游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持续举办铁人三项世界杯赛、国际帆船赛等国际知名赛事,推动韩国职业棒球联赛(KBO)建设棒垒球场馆、设立海外集训基地、安排联赛场次等项目,着力引进附加值高的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临港区管委)。探索建立(民办成人)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16.推进七大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碳纤维等复合材料、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康养旅游等七大产业集群,以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暨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为引领,做强工业和信息化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山东大学威海工业技术研究院4大平台,做活医疗装备工程技术中心、工业与智能机器人中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心、海洋生物工程技术中心等N个协同创新中心,构建“1+4+N”科研服务体系,打造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的创新高地。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计划,支持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中欧膜技术研究院、国际树枝状及超支化聚合物创新中心、山东大学—斯威本科技大学先进制造业联合研究中心、中韩技术创新研究院等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实施“英才计划”“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围绕七大产业集群关键环节,从国内外选拔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及团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探索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允许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委托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样品或产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7.加快服务贸易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威海服务贸易产业园,重点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科技研发和总部经济等产业,倾力打造立足山东、辐射东北亚的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级数字贸易园区。推动环翠区创新园、文登区新动能双创基地、荣成市服务外包产业园等载体建设,推进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文登区家纺工艺、荣成市石岛管理区海运、荣成市经济开发区房车制造、乳山市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设计研发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船舶维修、时尚创意等特色产业,打造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8.提升海洋、健康医疗服务特色。以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海洋高技术产业园、蓝色碳谷为核心,全域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城,打造山东国际海洋高新技术交易中心,构建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支持我市重点修造船企业智能化改造,打造南极磷虾船、高档客滚船、游艇、海洋科考船等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船舶、工程机械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对“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培育发展创新业态(责任单位:综保区管委)。完善和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为境外人员赴试点地区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支持医疗机构开设国际门诊、国际病房,聚焦高端养老、整形美容、康复康养等领域,引进一批高水平国际性医疗技术。开发温泉疗养、乡村休闲、养老养生、中医疗养等健康旅游产品,完善在线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智慧化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国际中医健康保健服务。加快建设康养特色小镇,打响“四季威海·康养福地”国际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

19.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威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加快产业资源整合与统筹利用。依托迪尚集团、联桥集团、浪潮(威海)等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中国服装设计、国家毛衫纱线资源共享平台、“一带一路”国家云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领行业企业协同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发展,打造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搭建“线上+线下”威海服务贸易展销中心,推动“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0.加强服务贸易支撑体系建设。推动威海市服务贸易协会、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外商投资服务协会等商协会在行业信息交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展、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我市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国并购、产能合作、技术研发、工程承包等业务,带动物资、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品牌等“走出去”。探索威海、仁川两地商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区域服务贸易消费维权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做好驻威大中专院校与企业人才对接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与院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吸引更多毕业生留威就业。落实好《服务贸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开展评选活动,对威海市所需服务贸易领军人才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探索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开拓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仲裁业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威海仲裁委秘书处)。探索开展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签发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研究并探索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认可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签发规则,通过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各经济体签发证明书的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21.继续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及省级资金的杠杆作用,统筹使用市级商务扶持资金,鼓励新兴服务出口、重点服务进口、开拓海外服务市场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平台的专项扶持,精准扶持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强服务贸易工作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从事服务业扩大开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相关领域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稳妥有序开展公务人员境外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外办)。积极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实行免税或者零税率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市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贸易新业态培育(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推进保险机构研发适用服务出口的信用保险产品和承保模式,深化“政银保”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服务贸易优势行业提供保险支持和保单融资支持,鼓励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工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加大专利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广力度,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保险助融”“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专利、商标等“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实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做好对取消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威海银保监分局)。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七)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

23.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商情数据、信息咨询、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公共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严格规范执行税收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切实防范骗税和骗取补贴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建立服务贸易事中事后监管合作机制,商务、外汇、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服务贸易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协同执法,提升非现场监测与合规性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落实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落实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加大数据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八)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24.加大统计机制创新力度。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依托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重点监测企业直报“地方板块”功能,加强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与商务部统计数据互联互通,探索涵盖四种模式的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方法,提升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做好全国统计创新的“试验田”。建立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与协作机制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服务贸易统计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提高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及时做好经验总结与复制推广工作。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及时总结上报试点成效、经验、亮点,同时综合评估各部门和各区市、开发区试点推进情况及成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有关部委推出、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的122项具体改革、开放和创新举措,其中威海共涉及81条,已逐条融入本方案八项试点任务中。各相关部门要尽早与上级部门衔接,于2021年2月28日前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报威海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备案并付诸实施。

附件: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

威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
试点任务 具体推进工作 责任部门
一、全面探索完善管理机制 积极融入国家、省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1.争取将威海、仁川纳入“中韩服务贸易合作框架协议”。 市商务局
2.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创造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新生态。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完善市级服务贸易部门协调机制 3.更新完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工作计划等,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 市商务局
完善服务贸易发展考核与评价机制 4.将各区市、开发区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贸易考核作为全市督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市商务局
5.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试点评估工作,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市商务局
二、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夯实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基础 6.加快《威海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立法;打造山东城市客厅威海展区、威海城市客厅。 市商务局
7.筛选产业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的城市缔结友好关系,力争3年新增2个国际友好城市。 市外办
8.培育壮大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国际食品博览会等国际知名会展活动。 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9.到2023年,全市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0件。 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对欧产业合作,打造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 临港区管委、市商务局
11.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市教育局
12.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在我市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威海市内执业;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参照现行港澳地区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在我市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放宽港澳地区专业人才执业资质限制,复制推广北京与港澳地区专业资格“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地区认证、国际认证)评价模式,港澳地区专业人才在港澳地区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委台港澳办
14.举办“中国威海·国际英才创新创业大会”等国际活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15.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创立服务品牌和建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 市商务局
16.加强9710、9810海关监管要求的研究论证和政策宣传。 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17.建设中日韩跨境电商货物双向集散中心。 市商务局
18.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孔子家乡文化展等境内外重点展会。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贸促会
促进服务业“双招双引”提质增效 19.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服务贸易专题招商活动。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启动“城市合伙人”计划,面向境内外筛选一批人脉资源丰富、具有影响力的商务代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开展委托招商。 市商务局
21.重新组建威海市投资促进中心,打造专业的招商平台和团队。 市商务局
22.完善威海市市长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中韩(威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端论坛等运行机制。 市商务局
23.允许港澳地区与我市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地区和内地律师。 市司法局
打造中韩服务贸易地方合作“示范城市” 24.落实威海市与韩国仁川广域市签署的《两市加强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5.争取将中韩服务业开放有关政策、合作项目放在威海进行“压力测试”。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6.积极承办中韩服务贸易论坛、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洽谈会等活动。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建设联通韩日、辐射全球的物流黄金走廊 27.发挥中韩“四港联动”海空港联动多式联运优势,构建“十字交汇”枢纽通道。 市交通运输局、威海机场集团、威海港集团、市商务局、市口岸事务中心
28.加快推进威海新机场建设,吸引国际国内航空运输企业在我市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威海机场集团、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9.增加威海至韩国、日本的全货运航班数量;做好“在我市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事项服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中日韩服务业投资合作 30.办好“中日科技创新合作大会”“中韩创新大赛”等活动,推进威海韩国科创城建设。 市科技局
31.搭建一站式“威韩服务和交流合作平台”。 市商务局
32.完善仁川“威海馆”、威海“仁川馆”功能,构建双向互动的投资洽谈、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平台和窗口。 市商务局
33.打造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培育一批集中韩技术、品牌、人才等优势于一体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经区管委
三、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优化服务贸易聚集发展环境 3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行“一次办好”改革和“店小二”式的政府服务企业模式。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5.充分发挥招商“服务大使”制度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全流程跟踪服务。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6.切实落实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市商务局
37.积极参与山东省付汇备案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38.对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申报批次较多的进口产品CCC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 市市场监管局
39.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和旅游局
40.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优化健康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1.依据省审批管理要求,做好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的服务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
42.做好在我市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事项的服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人才流动便利化 43.为外国人来威就业办理就业证开辟绿色通道。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4.在我市外籍人才任职结束,达成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回国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大陆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威海银保监分局
45.开展面向港澳地区的高级经济师、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46.对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特定国家和地区人员,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过境免签政策。 市外办、市公安局
47.推动对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试点地区海港口岸入境实行15天免签政策。 市外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加强人才流动便利化 48.对取得内地医师资质的港澳地区医师,在我市开办诊所执行备案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9.分类简化航空公司开辟至共建“一带一路”航权开放国家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手续,探索开通第五航权航线,新开一批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 威海机场集团
50.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1.对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并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外籍人才,允许其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2.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3.完善游戏动漫研发、影视制作、会展策划、创意设计等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提高相关产业服务出口能力。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促进技术流动便利化 54.推动畅通国际技术转移渠道,积极与日韩、欧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技术转移活动。 市科技局
55.全市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50家以上。 市科技局
5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2家以上,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3件。 市市场监管局
57.率先形成对标国际、完整系统、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 市市场监管局
58.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专业检索及分析、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设等高端信息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推动资金流动便利化 59.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60.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运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开拓长周期、低利率境外融资通道,积极搭建境外融资平台。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1.争取增加跨境支付牌照的许可数量,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62.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63.支持符合条件的内资和外资机构依法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国内人民币银行卡清算市场。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64.依据上级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设立工作要求,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推动资金流动便利化 65.支持我市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试点。 威海银保监分局
66.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67.推进外国人在我市使用移动支付试点,力争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打造一流通关服务环境 68.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税费办理、金融服务等环节拓展。 市口岸事务中心
69.以船舶建造等重点行业保税监管创新为切入点,探索“静默监管”模式。 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70.开展电子化途中运输监管。 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71.对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需获取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的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审批事项,视审批下放情况办理。 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72.实行Ⅰ类产品(重点产品)和Ⅱ类产品(一般产品)分级管理,提供通关便利,提高通关效率。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丰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内涵 73.加快伴月湾国际艺术家驻地、佳润文化创意园、威海时尚创意中心、中国油画小镇交易平台、动漫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平台建设。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74.打造韩乐坊、欧乐坊等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争创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 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75.举办中韩(威海)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亚洲漫画艺术节、国际建筑设计大奖赛、国际服装设计大赛等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贸促会
76.推进中外数字创意、影视培训等合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77.着力打造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地方版权博览会、交易会、授权展会为身翼的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推动版权实际运用和价值转化,活跃版权贸易。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78.配合重要对外活动和各类多双边人文交流机制,支持电影对外交流合作相关项目在我市优先落地。坚持多国别、多类型、多题材的原则,鼓励与国际知名电影企业和优秀电影人才开展合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79.打造一批重点文化贸易项目,探索在境外开办中国影视节目播出频道、时段。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丰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内涵 80.发展国际邮轮旅游、休闲海钓、康养旅游、自驾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培育海上低空旅游、近海游轮游艇游等新兴海洋体验游项目。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81.持续举办铁人三项世界杯赛、国际帆船赛等国际知名赛事。 市体育局
82.推动韩国职业棒球联赛(KBO)建设棒垒球场馆、设立海外集训基地。 市体育局、临港区管委
83.探索建立(民办成人)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推进威海“七大产业集群”提档升级 84.以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暨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为引领,构建“1+4+N”科研服务体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85.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支持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 市科技局
86.推动中欧膜技术研究院、国际树枝状及超支化聚合物创新中心、山东大学—斯威本科技大学先进制造业联合研究中心、中韩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 市科技局
87.深入实施“英才计划”“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8.探索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允许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委托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样品或产品。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加快服务贸易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89.加快建设威海服务贸易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数字贸易园区。 经区管委、市商务局
90.推动环翠区创新园、文登区新动能双创基地、荣成市服务外包产业园等载体建设。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91.推进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提升海洋、健康医疗服务特色 92.全域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城,打造国际海洋高新技术交易中心。 市海洋发展局
93.支持我市重点修造船企业智能化改造,打造南极磷虾船、高档客滚船、游艇、海洋科考船等高附加值产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4.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船舶、工程机械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对“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培育发展创新业态。 综保区管委
95.完善和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为境外人员赴试点地区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市公安局
四、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提升海洋、健康医疗服务特色 96.支持医疗机构开设国际门诊、国际病房。 市卫生健康委
97.开发温泉疗养、乡村休闲、养老养生、中医疗养等健康旅游产品,完善在线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智慧化健康服务模式。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98.加快建设康养特色小镇。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99.非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的价格政策和服务规模控制比例执行,畅通收付汇、结算渠道。保障试点地区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先行先试治未病服务和收费。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 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00.完善威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商务局
101.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2.搭建“线上+线下”威海服务贸易展销中心。 市商务局
加强服务贸易支撑体系建设 103.推动威海市服务贸易协会、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外商投资服务协会等商协会发挥更大作用。 市商务局
104.支持我市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国并购、产能合作、技术研发、工程承包等业务。 市商务局
105.探索威海、仁川两地商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区域服务贸易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市商务局
106.做好驻威大中专院校与企业人才对接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与院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吸引更多毕业生留威就业。 市教育局
107.落实好《服务贸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开展评选活动。 市商务局
108.探索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开拓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仲裁业务。 市司法局、市法院、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109.探索开展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签发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研究并探索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认可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签发规则,通过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各经济体签发证明书的互通互认。 市商务局
六、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继续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政策 110.充分发挥中央及省级资金的杠杆作用,统筹使用市级商务扶持资金。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11.加强服务贸易工作人员、经费等保障,稳妥有序开展公务人员境外培训。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外办
112.积极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实行免税或者零税率政策。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六、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继续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政策 113.发挥好国家、市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拓展金融服务领域 114.深化“政银保”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服务贸易优势行业提供保险支持和保单融资支持。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
115.完善知识产权担保机制,加大专利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广力度。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116.推动“保险助融”“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专利、商标等“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
117.实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做好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的服务工作。 威海银保监分局
118.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七、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119.健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运行监测机制。 市商务局
120.严格规范执行税收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切实防范骗税和骗取补贴行为。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121.建立服务贸易事中事后监管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服务贸易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协同执法,提升非现场监测与合规性监管能力。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2.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 市商务局
123.落实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4.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125.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落实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加大数据保护力度。探索数据服务采集、脱敏、应用、交易、监管等规则和标准;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探索形成大数据交易的新模式;探索对数据交易安全保障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市委网信办
八、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加大统计机制创新力度 126.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不断完善重点监测企业直报“地方板块”功能,探索涵盖四种模式的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方法。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7.建立和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与协作机制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服务贸易统计相关部门协同合作。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8.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提高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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