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的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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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消息 学界的三魂
作者:鲁迅
1926年2月1日
古书与白话
本作品收录于《华盖集续编》和《语丝

从《京报副刊》上知道有一种叫《国魂》的期刊,曾有一篇文章说章士钊固然不好,然而反对章士钊的“学匪”们也应该打倒。我不知道大意是否真如我所记得?但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不过引起我想到一个题目,和那原文是不相干的。意思是,中国旧说,本以为人有三魂六魄,或云七魄;

国魂也该这样。而这三魂之中,似乎一是“官魂”,一是“匪魂”,还有一个是什么呢?也许是“民魂”罢,我不很能够决定。又因为我的见闻很偏隘,所以未敢悉指中国全社会,只好缩而小之曰“学界”。

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汉重孝廉而有埋儿刻木,宋重理学而有高帽破靴,清重帖括而有“且夫”“然则”。总而言之:那魂灵就在做官,——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顶著一个皇帝做傀儡,得罪了官就是得罪了皇帝,于是那些人就得了雅号曰“匪徒”。学界的打官话是始于去年,凡反对章士钊的都得了“土匪”,“学匪”,“学棍”的称号,但仍然不知道从谁的口中说出,所以还不外乎一种“流言”。

但这也足见去年学界之糟了,竟破天荒的有了学匪。以大点的国事来比罢,太平盛世,是没有匪的;待到群盗如毛时,看旧史,一定是外戚,宦官,奸臣,小人当国,即使大打一通官话,那结果也还是“呜呼哀哉”。当这“呜呼哀哉”之前,小民便大抵相率而为盗,所以我相信源增先生的话:

“表面上看只是些土匪与强盗,其实是农民革命军。”(《国民新报副刊》四三)那么,社会不是改进了么?并不,我虽然也是被谥为“土匪”之一,却并不想为老前辈们饰非掩过。农民是不来夺取政权的,源增先生又道:“任三五热心家将皇帝推倒,自己过皇帝瘾去。”但这时候,匪便被称为帝,除遗老外,文人学者却都来恭维,又称反对他的为匪了。

所以中国的国魂里大概总有这两种魂:官魂和匪魂。这也并非硬要将我辈的魂挤进国魂里去,贪图与教授名流的魂为伍,只因为事实仿佛是这样。社会诸色人等,爱看《双官诰》,也爱看《四杰村》,望偏安巴蜀的刘玄德成功,也愿意打家劫舍的宋公明得法;至少,是受了官的恩惠时候则艳羡官僚,受了官的剥削时候便同情匪类。但这也是人情之常;

倘使连这一点反抗心都没有,岂不就成为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然而国情不同,国魂也就两样。记得在日本留学时候,有些同学问我在中国最有大利的买卖是什么,我答道:“造反。”

他们便大骇怪。在万世一系的国度里,那时听到皇帝可以一脚踢落,就如我们听说父母可以一棒打杀一般。为一部分士女所心悦诚服的李景林先生,可就深知此意了,要是报纸上所传非虚。今天的《京报》即载著他对某外交官的谈话道:

“予预计于旧历正月间,当能与君在天津晤谈;若天津攻击竟至失败,则拟俟三四月间卷土重来,若再失败,则暂投土匪,徐养兵力,以待时机”云。但他所希望的不是做皇帝,那大概是因为中华民国之故罢。

所谓学界,是一种发生较新的阶级,本该可以有将旧魂灵略加湔洗之望了,但听到“学官”的官话,和“学匪”的新名,则似乎还走著旧道路。那末,当然也得打倒的。这来打倒他的是“民魂”,是国魂的第三种。先前不很发扬,所以一闹之后,终不自取政权,而只“任三五热心家将皇帝推倒,自己过皇帝瘾去”了。

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但是,当此连学界也倒走旧路的时候,怎能轻易地发挥得出来呢?在乌烟瘴气之中,有官之所谓“匪”和民之所谓匪;有官之所谓“民”和民之所谓民;有官以为“匪”而其实是真的国民,有官以为“民”而其实是衙役和马弁。所以貌似“民魂”的,有时仍不免为“官魂”,这是鉴别魂灵者所应该十分注意的。

话又说远了,回到本题去。去年,自从章士钊提了“整顿学风”的招牌,上了教育总长的大任之后,学界里就官气弥漫,顺我者“通”,逆我者“匪”,官腔官话的馀气,至今还没有完。但学界却也幸而因此分清了颜色;只是代表官魂的还不是章士钊,因为上头还有“减膳”执政在,他至多不过做了一个官魄;现在是在天津“徐养兵力,以待时机”了。我不看《甲寅》,不知道说些什么话:官话呢,匪话呢,民话呢,衙役马弁话呢?……

一月二十四日。

附记[编辑]

今天到东城去教书,在新潮社看见陈源教授的信,在北京大学门口看见《现代评论》,那《闲话》里正议论著章士钊的《甲寅》,说“也渐渐的有了生气了。可见做时事文章的人官实在是做不得的,……自然有些‘土匪’不妨同时做官僚,……”这么一来,我上文的“逆我者‘匪’”,“官腔官话的馀气”云云,就又有了“放冷箭”的嫌疑了。现在特地声明:我原先是不过就一般而言,如果陈教授觉得痛了,那是中了流弹。要我在“至今还没有完”之后,加一句“如陈源等辈就是”,自然也可以。至于“顺我者‘通’”的通字,却是此刻所改的,那根据就在章士钊之曾称陈源为“通品”。别人的褒奖,本不应拿来讥笑本人,然而陈源现就用著“土匪”的字样。有一回的《闲话》(《现代评论》五十)道:“我们中国的批评家实在太宏博了。他们……在地上找寻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吗?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再开罪‘思想界的权威’。”按照他这回的慷慨激昂例,如果要免于“卑劣”且有“半分人气”,是早应该说明谁是土匪,积案怎样,谁是剽窃,证据如何的。现在倘有记得那括弧中的“思想界的权威”六字,即曾见于《民报副刊》广告上的我的姓名之上,就知道这位陈源教授的“人气”有几多。

从此,我就以别人所说的“东吉祥派”、“正人君子”、“通品”等字样,加于陈源之上了,这回是用了一个“通”字;我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或者以半牙,以两牙还一牙,因为我是人,难于上帝似的铢两悉称。如果我没有做,那是我的无力,并非我大度,宽恕了加害于我的敌人。还有,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但对于没有这样举动的人,我却不肯先动手;而且也以文字为限,“捏造事实”和“散布‘流言’”的鬼蜮的长技,自信至今还不屑为。在马弁们的眼里虽然是“土匪”,然而“盗亦有道”的。记起一件别的事来了。

前几天九校“索薪”的时候,我也当作一个代表,因此很会见了几个前“公理维持会”即“女大后援会”中人。幸而他们倒并不将我捆送三贝子花园或运入深山,“投畀豺虎”,也没有实行“割席”,将板凳锯开。终于“学官”“学匪”,都化为“学丐”,同聚一堂,大讨其欠帐,——

自然是讨不来。记得有一个洋鬼子说过:中国先是官国,后来是土匪国,将来是乞丐国。单就学界而论,似乎很有点上这轨道了。想来一定有些人要后悔,去年竟抱了“有奶不是娘”主义,来反对章士钊的罢。

一月二十五日东壁灯下写。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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