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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会奏酌拟停止各学堂实官奖励并定毕业名称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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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会奏酌拟停止各学堂实官奖励并定毕业名称折
大清学部
宣统三年七月十七日
1911年9月9日
公布于内阁官报七月二十日第二十号

奏为酌拟停止各学堂实官奖励并定毕业名称恭折仰祈  圣鉴事窃维东西各国。学堂毕业。与入官考试。无不判为二事。中国兴学之初。科举未停。任官之制未备。自不得不沿用科举办法。学堂毕业者。即予实官。以广登进。而资任使。惟比年以来。毕业人数。逐渐增加。而官缺之增设有限。学生得官以后。仍复置之闲散。且文官考试任用章程。应于本年颁布施行。而实官奖励一节。按之将来新章。不免有所抵牾。臣等体察情形。参考舆论。知今昔异势。非早定变通之计。不足以利推行。拟自文官考试任用章程施行之日起。无论何项学堂考试毕业者。槪不给奖实官。其游学毕业生之  廷试。明年亦拟不复举行。另由内阁会同各部。规定文官考试资格。及技术官教育官。须用专门毕业人才之办法。以昭核实。而励贤能。至于毕业名称。近时人士。有以为宜仿日本。改用博士学士得业士者。有以为宜从中国习惯。仍用进士举人贡生生员者。二说均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惟仿日本之制。则高等专门学堂毕业者。始称得业士。大学毕业者。始称学士。中学堂以下毕业者。并无特定之名称。无以为就学者劝。且中国兴学未久。偏僻之区。于就学为自立计之理由。殆绝无人知。若将社会习惯所推重之荣名。改革殆尽。恐无以鼓励群情。推广学校。学部迭据甘肃等处提学使。声称内地各处之高等小学。其曾经毕业给奖一次者。添招新生。尚为踊跃。其未经给奖者。学生之数皆极少。若将毕业名称靳而不与。不特未设学堂之处。无增加之望。恐已设之学堂。亦有解散之虞。是废止进士举贡等名称。别定学位。虽属正当办法。而按之现在情形。则尚未能骤行。惟旧章中贡生分拔优岁。生员分廪增附等名目。沿习旧名。未免失实。进士举贡。有截取就职之途。亦尚与入官之途相混。凡此二端。必须改革。臣等斟酌再四。拟于以后大学毕业者。仍称进士。高等及与高等同程度之学堂毕业者。仍称举人。中学及与中学同程度之学堂毕业者。统称贡生。高等小学及初等实业学堂毕业者。统称生员。均以考试毕业列中等以上者为限。其大学及师范实业曁法政医学等专门学堂毕业者。均加某科进士。或某科举人字样。俾有区别。其得进士举人贡生者。亦一律自文官考试任用章程施行之日起。不准截取就职。以示限制。似此酌量变通既于任官之途毫无关碍而学务亦不致大受影响尚属两全之办法如蒙  俞允即由等分别钦遵办理。

所有酌拟停止各学堂实官奖励并定毕业名称缘由谨恭折会陈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宣统三年七月十七日奉  谕旨学部会奏酌拟停止各学堂实官奖励并定毕业名称一折著依议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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