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实/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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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九 宋朝事实
卷十 宰执拜罢
卷十一 

楚昭辅 太平兴国元年十一月,自右骁卫大将军、判三司副使,除检校太保、左骁卫大将军,充枢密使。[1]

柴禹锡 太平兴国七年四月,自如京使,除宣徽北院使、副使[2]。雍熙二年,罢为左骁卫将军。

真宗尝幸澶渊[3],宋湜为为枢密副使,扈从遇疾,真宗许其先归,赐以衾褥,且曰:“此朕所常御者,虽故敝,亦足以御道途之寒也。”又遣中使护送之。次澶州,卒。真宗再幸河朔,追悼之,加赠刑部尚书,谥忠定。湜秀颖有器识,又善引重后进云。

咸平二年己亥六月戊午,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卒。彬自至道三年八月复为枢密使,是年六月卒,居枢府三年。彬性仁恕清谨,逊言恭色,在朝廷未尝抗辞忤旨,亦未尝言人过失。博览强记,善谈论,被服雅同儒者。伐二国,秋毫无所取。位兼将相,不以等威自异。彬归休,闭阁门,无杂宾,保功名,守法度,近代良将,称为第一。

七月己丑,王显枢密使【原注】自横海军节度使兼御史大夫,依前检校太尉充。显自太平兴国八年六月拜枢密使,淳化二年罢,是年复召拜枢密使。

咸平三年庚子二月癸亥,王显罢枢密使【原注】自检校太尉,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显再入枢府逾半年,从真宗伐契丹,车驾还京,乃以使相罢之。四年五月,显以定州驻泊都部署兼河北诸州水陆计度都转运使。

同日[4],周莹、王继英并知枢密院事【原注】莹自宣徽北院使,迁宣徽南院使除。继英自枢密都承旨、客省使,迁宣徽北院使除,王旦同知枢密院事【原注】自中书舍人、翰林学士除。莹、瀛州人。继英,开封祥符人。旦,字子明,大名人。莹少给事于晋邸,太宗即位,擢签书枢密院事、宣徽院诸房公事,诸房自后不复置云。继英事真宗于藩邸,至是并知枢密院事。旦少好学,父祜器之,尝手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后必有为三公者。”真宗即位,旦为翰林学士,尝奏事,下殿,真宗目送之曰:“与朕致治天下,必此人也。”是年遂有此除。钱若水名能知人,尝见旦曰:“真宰相器也。”若水为枢密副使,罢,召对苑中,问谁可大用者,若水言:“旦可大用。”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韩崇训、马知节并签书枢密院事[5]。崇训自枢密都承旨、四方馆使,迁检校太傅除。知节自枢密都承旨、东上阁门使,迁检校太保除。崇训长厚谦畏,未尝忤物,知节折节读书,至是并拜签书枢密院事。当是时,契丹已盟,中国无为,大臣方言符瑞,知节每不然之,言天下安,不可存去兵忘战之意。景德四年丁未【原注】五年改大中祥符八月庚子,韩崇训罢签书枢密院事,为齐州防御使。崇训自景德三年二月召除签书枢密院事,是年八月罢,在枢府逾年。崇训以目疾,累表求罢,从之。

王钦若 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自吏部尚书、知枢密院、监修国史,除检校太傅、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充使。十一月,除检校太尉。七年六月罢,权判都省。

陈尧叟 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自户部尚书、检校太傅、知枢密院、修国史,除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充使。七年六月罢。

寇准 大中祥符七年六月[6],自兵部尚书除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使。八年四月,罢为武胜军节度使、同平章事。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四月壬戌,王钦若、陈尧叟并枢相【原注】钦若自判尚书都省、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依前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充枢密使。尧叟依前户部尚书、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枢密使兼群牧制置使。钦若与尧叟自祥符五年九月并同平章事,充枢密使,后与尧叟同罢,至是复与尧叟并命。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寇准罢枢密使【原注】自行兵部尚书,依前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武胜军莭度等使。准自大中祥符七年六月除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枢密使,至是年四月罢,再任枢密逾年。先是准恶三司使林特奸邪,数与争忿。上谓王旦等曰:“准年高,屡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观所为,似更甚于畴昔。”旦等曰:“准好人怀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当避,而准乃以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全之?”准之未为枢密也,旦尝得疾未愈,上命肩舆入禁中,见于偏殿,问曰:“卿今疾亟,万一有不讳,使朕以天下付之谁乎?”旦曰:“知臣莫若君,惟明主择之。”再三问,不对,上曰:“张咏何如?”又问:“马亮何如?”不对。上曰:“试以意言之。”旦强起举笏曰:“以臣之愚见,莫若寇准。”上怃然有间曰:“准性刚褊,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遂辞退。及准为枢密使,中书行事,关送枢密院,碍诏格,准即以闻,上谓旦曰:“中书行事如此,施之四方,奚所则?”旦再拜谢曰:“此实臣等过也。”中书吏既坐罚,枢密院吏皇皇告准曰:“中书、枢密院日有相干,旧例止令诸房改易,不期奏白而使宰相待罪。”既而枢密院有事送中书,碍诏格,吏得之,欣然以呈,旦却送与枢密院白准,准大惭,翌日谓旦曰:“王同年大度如此耶!”旦不答。旦每对上,必称准之才,而准数短之,一日上谓旦曰:“卿虽谈其美,彼专道卿恶。”旦曰:“理固然,臣在相位久,政事阙失必多,准对陛下无所隐,益见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上由是愈贤之。及准自知当罢,使人私于旦,求为使相,旦大惊曰:“使相安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请。”准憾之。既而上问旦:“准罢,当何官可为?”旦曰:“准年未三十,蒙先帝擢置二府,且有才望。若使相,令处方面,其丰采亦足为朝廷光也。”及制出,准入见,流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是!”上具道旦所以荐准者,准始愧叹,出语人曰:“王同年器识,非准所可测也。”

七月[7]戊午,王嗣宗罢枢密副使【原注】为天平军莭度使、检校太保。嗣宗自大中祥符七年七月除枢密副使,至是年七月罢,在枢符逾年。嗣宗表求外郡,故有是命。后上章求退,而犹欲领郡。寇准为相,恶之,即以为左屯卫上将军致仕,卒年七十八岁,赠侍中,谥景庄。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丙辰,张旻枢密副使【原注】自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威塞军莭度使、检校太保,迁宣徽北院使除。旻,开封人,事真宗于潜邸,及即位,以殿前都虞候从祀东封。是时盛兴宫室,人皆争奉符瑞,丁谓、王钦若主其事,无敢议者,旻毅然谓土木之役不足以承天意,是年正月,遂有此除。

八月甲申,陈尧叟罢枢相【原注】自枢密使、行户部尚书、检校太尉、同平章事,罢为尚书右仆射。尧叟自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复为同平章事、充枢密使,至是年罢,再执政逾年。久疾求领外任,上遣阁门使杨崇勲至第抚慰,且询其意,尧叟辞意恳确,乃从之,命其子赍告牒,就第赐之。寻命判河阳,月给实俸,岁赐公使钱百万。尧叟力疾求入辞,肩舆至便殿,诏勿拜,赐坐,又作诗饯其行。卒,赠侍中,谥文忠。尧叟伟姿貌强力,奏对明辩,多任智数,久典机密,军马之籍悉能记之。父省华,终左谏议大夫。母冯氏,性严毅。弟:尧佐,景祐四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尧咨,举进士第一,后以儒臣易武守,仕至武信军节度使。

同日[8],任中正枢密副使【原注】自枢密直学士、给事中、权知开封府,迁工部侍郎除。中正,字庆之,曹州济阴人。

同日,马知节知枢密院事【原注】自颍州防御使、知天䧺军,召除检校太尉、宣徽南院使[9]。曹利用、任中正、周起并同知枢密院事【原注】利用自检校太傅、枢密副使,加检校太尉、宣徽北院使,除兼群牧制置使。中正自枢密副使兼刑部侍郎除。起自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迁给事中除。起,字万卿,淄州人。

四月[10]癸卯,马知节罢知枢密院事【原注】自检校太尉、宣徽南院使,罢为彰徳军莭度观察留后。知节自天禧元年九月除知枢密院,是年四月罢,再入枢府凡七月,恩顾极厚,素病足,特许内朝别为一班,省其舞蹈。未几疾甚,赐告,上亲临其第,谓之曰:“久不相见,思卿而来。”病既久,乃罢为节度,留京师,卒,赠侍中,谥正惠。知节慷慨,以武力智谋自喜,又能好书,宾友儒者,所与善必一时豪杰。遇事謇謇,未尝有所顾惮,天下至今称其直云。

六月[11]乙未,曹利用知枢密院事【原注】自检校太尉、宣徽北院使、同知枢密院事兼群牧制置使除。十二月辛卯,曹利用、丁谓并枢密使【原注】利用自检校太尉、宣徽北院使、知枢密院事兼群牧制置使除。谓自吏部尚书、参知政事,除检校太尉充。时辅臣以郊恩俱进官。故事:尝为宰相而除枢密使,始得迁仆射,乃以谓为检校太尉,兼本官充使。枢密使旧兼御史大夫,自利用始去之。再入政府一年,至四月拜相。【原注】枢密使不兼御史大夫,自曹利用始同日,任中正、周起并枢密院副使。【原注】中正自刑部侍郎、同知枢密院事,迁兵部侍郎除。起自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迁礼部侍郎除

天禧四年庚申正月乙丑,曹玮签书枢密院事【原注】自华州观察使、鄜延路副都总管、环庆秦鳯等州沿边巡检安抚使、宣徽北院使、镇国节度观察留后充。玮,字宝臣,枢密使彬之子。李继迁扰边,诸将数出无功,太宗问谁可任者,是时彬在枢府,对以玮可任,召知渭州,时年十九。又知秦州。秦州人立碑纪功,有诏褒之,至是遂有此命。

钱惟演枢密副使【原注】自翰林学士、刑部侍郎、知制诰除[12]

九月丙辰,周起罢枢密副使【原注】自礼部侍郎,罢为户部侍郎、知青州,曹玮罢签书枢密院事【原注】自宣徽北院使、镇国军节度使观察留后,罢为宣徽南院使、环庆路马步军都部署。起,自天禧元年九月除同知枢密院事,三年十二月迁枢密副使,是年九月罢,在枢府三年。丁谓用事,逐寇准,而以周起为党,罢知青州,又降太常少卿、知光州。谓得罪,复礼部侍郎、留守南京。卒,赠礼部尚书,谥安惠。玮,自天禧四年正月除签书枢密院事,是年九月罢,在枢府一年。寇准谪道州,丁谓恶玮不附己,指为准党,出之。未几,复降为左卫大将军、容州观察使、知莱州。玮自知宿将为谓所忌,恐益为谓中,即日上道,从弱卒十馀人,不以弓韔矢箙自随。谓败,乃复节度使。卒,赠侍中,谥武穆。治平中,配享仁宗庙庭。玮好读书,通《左氏春秋》。为将几四十年,未尝败衄,威震西鄙,罝勒斯赉[13]每闻其名,以手加额而东向之。镇天雄,契丹使过,必戒其下,无敢疾驱者。在渭州,始置弓箭手,其所措置,后皆为法云。弟[14]琮之孙诗,尚鲁邠国大长公主[15]。琮,累官至马军副都指挥使。

张士逊 天禧五年正月,自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除本官、副使。

任中正 自大中祥符九年九月,除枢密副使。天禧元年九月,除同知枢密院事。三年十二月,除枢密副使。四年八月,除参知政事,是年[16]六月罢。为执政凡六年,事真宗五年,事仁宗才数月。中正之贬,坐营救丁谓故也。后复礼部尚书,卒,赠左仆射,谥康懿。弟中师,仁宗时为枢密副使。

张知白 乾兴元年十一月,自翰林学士、尚书右丞,除本官、副使[17]。天圣三年十二月,拜相。

李棁 靖康元年正月,自正奉大夫、户部尚书,除本官、同知。三月,迁尚书右丞。

唐恪 靖康元年正月,自正议大夫、吏部尚书,除本官、同知。三月,迁中书侍郎。

种师道 靖康元年正月,自靖难军节度使、检校少保、河东北路制置使,除同知兼京畿河东路宣抚。二月,罢,守本官、中太一宫使。

李纲 靖康元年正月,自尚书右丞兼同知兼亲征行营使。二月,罢。三月,复故,兼都提举城壁守御使。四月,迁知院。

许翰 靖康元年三月,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大中大夫、同知。八月,罢。

孟忠厚 绍兴十二年某月,自少保、镇潼军节度使、判绍兴府,除充使。某月,罢为福建路安抚使。[18]

石熙载 太平兴国四年正月,自枢密直学士、兵部员外郎,本官签书院事。四月,迁副使。[19]

王沔 太平兴国八年十一月,自枢密直学士,除右谏议大夫,签书院事。雍熙元年十二月,除左谏议大夫。三年八月,迁副使。

张齐贤 太平兴国八年十一月,枢密直学士,除右谏议大夫,签书院事。雍熙元年十二月,除左谏议大夫。三年七月,罢为给事中。

王守正 端拱元年九月,自内客省使除宣徽北院,签书院事。

张逊 端拱二年七月,自盐铁使,除宣徽北院使,签书院事。淳化二年九月,迁知院[20]

向敏中 咸平三年正月,以参知政事权发遣。

冯拯 景德元年八月,自给事中、同知院,改工部侍郎、签书。二年四月,迁参知政事。

陈尧叟 景德元年八月,自给事中、同知院,改工部侍郎。二年十一月,除刑部侍郎。三年二月,迁知院。

韩崇训 景德三年二月,自枢密都承旨,除检校太傅、签书。四年八月,罢为齐州防御使。

马知节 景德三年二月,自枢密都承旨,除检校太保、签书。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除检校太傅。四年四月,除宣徽北院使。五年九月,迁副使[21]

向敏中 大中祥符七年,以宰相权发遣。

曹玮 天禧四年正月,自华州观察使、镇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除宣徽北院使、签书。九月,罢为宣徽南院使、环庆路马步军都部署。

王德用 明道二年四月,自侍卫步军副指挥使、福州观察使,除检校太保、同签书。十一月,迁副使。

郭逵 治平三年四月,自容州观察使、检校太保,除同签书。九月,安抚陜西。四年正月,加靖难军节度使,四月,还自陕西,九月,罢为宣徽南院使、判郓州。

曾孝宽 熙宁八年十二月,自龙图阁学士、起居舍人、枢密都承旨,除枢密直学士、同签书。元丰元年,丁父忧。

赵瞻 元祐三年四月,自中散大夫、户部侍郎,除枢密院直学士、本官、签书。四年六月,迁同知院。

王岩叟 元祐六年二月,自龙图阁待制、权开封府,除枢密学士、签书。七年五月,罢为端明殿学士、知郑州。

刘奉世 元祐七年五月,自朝请郎、宝文阁待制,除枢密直学士、本官、签书。绍圣元年五月,罢为端明殿学士、知成德军。

童贯 政和六年二月,自少保、护国军节度使、陜西河东路宣抚使、签书,五月,除检校少傅、威武节度使,权领院事,十二月,除检校少师、宁江军节度使、领院事。重和元年八月,除太保、河中节度使。宣和元年八月,除太保、山南东道节度使。二年十二月,加剑南西川节度使。三年八月,除太师,封楚国公。四年七月,以太师,改豫国公致仕。

郑居中 宣和二年十二月,自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中太一宫使、权领院事。三年五月,落权字。六年六月,除太保、威胜军节度使、燕国公致仕。

童贯 宣和四年五月,落致仕,前太师,进封徐国公、领院事、陜西河北路宣抚使。七年,封广阳郡王。靖康元年二月,责授左卫上将军致仕。

蔡攸 宣和六年六月,自少师、安远军节度使、宝箓宫使、侍读、河东北路宣抚使,除前少师、领院事。七年,除太保、燕国公。靖康元年,责大中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

耿南仲 宣和七年二月,自徽猷阁学士、朝散郎、太子詹事,除资政殿学士、签书。靖康元年,迁尚书左丞。

路允迪 靖康元年正月,自朝散郎、兵部尚书除,资政殿学士、签书,二月,使河东。建炎元年,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南京鸿庆宫。

宇文虚中 靖康元年二月,自资政殿学士、中大夫,除本官、签书,其月改资政殿学士,四月,罢,落职。

李囘 靖康元年八月,自朝议大夫、御史中丞,除延康殿学士、签书,十一月,罢,提举万寿观。

曹辅 靖康元年十一月,自承议郎、御史中丞,除延康殿学士、签书。建炎元年五月,卒。

张叔夜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自延康殿学士、南道都总管,除签书。建炎元年四月,扈从北狩。

路允迪 建炎三年二月,自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除本官、签书。四月,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兼侍读。

吕颐浩 建炎三年,自大中大夫、吏部尚书,除资政殿学士、同签书、江淮两浙制置使,四月,拜相。

王渊 建炎三年,自向德军节度使、御营都统制,除本镇、签书,四月,遇害。

李邴 建炎三年三月,自翰林学士承旨[22]、朝奉郎,除端明殿学士、本官、同签书,四月,迁尚书右丞。

郑瑴 建炎三年三月[23],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四月,落同字,七月,卒。

滕康 建炎三年五月,自翰林学士承旨、朝散郎,除端明殿学士、签书,七月,除资政殿学士,同权三省枢密院,从隆祐太后幸洪州。

周望 建炎三年七月,自朝奉大夫、兵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九月,宣抚荆、湖、江、浙,十二月,迁同知。

张守 建炎三年七月,自翰林学士承旨、朝奉郎,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四年四月,迁参知政事。[24]

赵鼎 建炎四年五月,自翰林学士承旨、朝奉大夫,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十一月,罢,提举洞霄宫。[25]

富直柔 建炎四年十一月,自奉议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绍兴元年,迁同知。

权邦彦 绍兴二年五月,朝议大夫、兵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八月,兼权参知政事。三年二月,卒。

徐俯 绍兴三年二月,自翰林学士承旨、中大夫,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四年五月,罢[26],提举洞霄宫。

韩肖胄 绍兴三年七月,自中大夫、吏部侍郎,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充大金军前通问使。四年五月,罢知温州。[27]

胡松年 绍兴四年七月,自朝奉大夫、吏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签书。迁罢年月缺。[28]

折彦质 绍兴六年二月,自朝议大夫、兵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二月,罢,提举洞霄宫。

韩肖胄 绍兴八年十二月,自端明殿学士、知常州,除本职、签书,使大金。十年,使还,罢知绍兴府。

王伦 绍兴八年十二月[29],自龙图阁学士,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其月罢以本官职留守东京。

楼炤 绍兴九年三月,自翰林学士承旨、朝奉郎、知制诰,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十年六月,丁母忧。

何铸 绍兴十年六月,自御史中丞、朝奉郎,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寻出使[30]。十二年五月,使还,七月,兼权参知政事,八月,罢,提举江州太平观。

程克俊 绍兴十二年,自翰林学士承旨、朝奉郎,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三年二月,罢兼权,七月,罢,提举江州太平观。

楼炤 绍兴十四年二月,自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移知建康府,过阙,以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四月,罢,提举江州太平观。

李文会 绍兴十四年五月,自奉议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一月,罢[31],落职,奉议郎,提举江州太平观。

杨愿 绍兴十四年十一月,自通直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五年,罢[32],提举江州太平观。

李若谷 绍兴十五年九月,自敷文阁直学士、朝议大夫、枢密都承旨,除端明殿学士、签书[33]。十七年正月,迁参知政事。

何若 绍兴十七年正月,自奉议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三月,罢,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詹大方 绍兴十八年八月,自朝奉郎、工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一月,卒。[34]

余尧弼 绍兴十八年十一月,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二十年三月,迁参知政事。

巫伋 绍兴二十年三月,自朝奉郎、给事中,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二十一年四月,使大金为祈请使,是岁还,仍兼权参知政事。二十二年二月,罢,落职[35],提举太平兴国宫。

章复 绍兴二十二年四月,自朝散郎、谏议大夫,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十月,罢,落职,提举太平兴国宫。

宋朴 绍兴二十二年十月,自奉议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兼权参知政事。二十三年十月,罢,落职,提举太平兴国宫。

史才 绍兴二十三年十月,自朝奉郎、谏议大夫,除端明殿学士、本官、签书兼权参知政事。二十四年六月,罢,落职,提举太平兴国宫。

魏师逊 绍兴二十四年,自奉议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参知政事,十一月,罢,提举太平兴国宫。

郑仲熊 绍兴二十四年十二月,自承议郎、谏议大夫,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二十五年四月,兼权参知政事,五月,罢,落职,提举太平兴国宫。

汤思退 绍兴二十五年五月,自承议郎、礼部侍郎、直学士院,除端明殿学士、朝奉郎、签书兼权参知政事。八月,罢。

蔡懋 宣和六年九月,自朝议大夫、开封尹,除中大夫、同知。靖康元年,迁尚书左丞。[36]

叶梦得,字少蕴,苏州吴县人,官至尚书左丞。在镇,以其子模将数千人守马家渡,金人果使叛将郦琼将轻兵来袭,见有备,乃去。时以屯兵众,岁费米八十万斛、钱八百万缗,榷货务所入不足以赡,且命梦得兼总四路漕运。时江淮多难,甚赖之,以劳进观文殿学士。

蔡仲熊,济阳人,好学博闻,执经议论,往往与时宰不合,亦不改操求同,历年方至尚书右丞。当时憾其不遇。

王璠,以尚书右丞为京兆尹。自李谅后,政条隳弛,奸豪寖不戢。璠颇修举政治,有名,进左丞。

王安中,字履道,号初寮道人。宣和中,为翰林学士,迁尚书右丞。安中文学称于时。靖康中,坐累谪象州,馆于谢氏之扶疏堂。又建炎间,贬道州司户,避寇寓临贺,有《和李师中布水寺》诗及《稽古阁墨迹》。

李纲,为尚书右丞,上欲亲征,命纲为东京留守,以李棁副之。时宇文粹中扈从东幸,纲建议守城,罢亲征。辛未,上登宣德门,亲劳问将士,命李纲、吴敏撰数十语,示金人犯顺,欲危宗社,决策固守,各令勉励之意,俾阁下官宣读一句,将士声喏,须臾六军皆感泣,于是固守之议始决,乃以纲为亲军行营使。二月,罢。后三日,士庶伏阙言纲不当罢,复除尚书右丞,都大提举京城四壁守御使。

张悫,建炎元年六月,自中大夫、户部尚书,除本官同知,至十一月,迁尚书右丞。

忻州地震,灾异数见。时陈尧佐与王随同在相位,谏官论政事错缪,由宰相不得人,尧佐亦先自援汉故事,数上章请行策免。下制曰:“适因灾异,继有奏陈,虑烦宰制之勤,宜锡都俞之命。”从优礼云。

曾布与韩忠彦同辅政,忠彦既罢相,而布亦力请去位,乃有是命。未几臣僚论列:“布与宦官阎守懃等相交结,使门人李士京通道密语,暨陛下发挥睿断,斥逐守懃。是时布在公堂,忽觉惊骇失色曰:‘昨日见李士京来,不言及,今日何遽如此?’又闻金山登云门外下鼻唐地,尝有谶记,遂讽金山寺僧献其地,又以常住地不可买,遂面欺乞令润州估价买之。王防献贿于其子纾,纳妾以事之,布亦荐用。朱彦任府界提点日,朝廷便钱往京西,纾与布之婿吴则礼揽客人便钱,所得息钱甚多,彦以此速进。陛下深察其奸,终以必去而不疑,可谓有人主之英断矣。及其既去,则誉以美词,宠以要职,罪状未著,天下惘然。”于是落职,提举亳州明道宫,太平州居住。又责授贺州别驾,衡州安置。二年,又责授廉州司户参军。[37]

兴化军仙游人陈瓘,因朝会见蔡京视日久而不瞬,尝以语人曰:“京之精神如此,他日必贵,然矜其禀赋,敢乱太阳,吾恐此人得志,必擅私逞欲,无君自肆矣。”寻居谏省,遂攻其恶。京闻瓘言,因所亲以自解,且致情恳,而以甘言啖瓘,瓘使答之曰:“杜诗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必擒王’,不得自已也。”于是攻之愈力,草四章,将上,会闻隔对不得见,乃悉缴而奏之[38]。其奏曰:“绍圣之初,哲宗之意本无适莫,章惇虽挟功自恣,然其初犹有兼取元祐之意。京自成都而来,与其弟卞共毁宣仁,共欺哲宗。京之得售其说,自役法始,从大改役法以后,事事无不大改。兄弟同朝,埙篪相和,无有一事不如其意,当此之时,不以所闻神考圣训告于哲宗,至于今日,然后引所自书《实录》以为证验,唱为不经之论,而欲迁神考于西宫,其为矫诬可谓明矣。京以矫诬之笔,妄增《实录》之事,以矫诬之舌,伪造神考之训,朝廷用矫诬之言而轻改宗庙,信矫诬之说而力沮言者,臣恐自此矫诬之人无复忌惮矣!今朝廷大政,又皆委曲迁就而为一京之地,公议汹汹,人不敢言。京当绍圣之初,与其弟卞俱在朝廷,导赞章惇,共作威福。卞则阴为谋画,惇则果断力行,且谋且行者,京也。哲宗笃于继述,一于委任,事无大小,信惇不疑,卞于此时,假继述之说,以主私史;惇于此时,因委任之笃,自明己功;京则盛推安石之圣,过于神考,以合其弟;又推定策之功,毁蔑宣仁,以合章惇。惇之矜伐,京为有助;卞之乖悖,京实赞之。当此之时,言官常安民屡攻其罪,京与惇、卞共怒安民,协力排陷,斥为奸党,而孙谔、董敦逸、陈次升亦因论京,相继黜逐。哲宗晚得邹浩,不由进拟,寘之言路,浩能忘身徇国,京又因其得罪,从而挤毁。是以七年之间,五害言者,凡所施行,得以自恣,遂使当时之所行,皆为今日之所改。卞之尊绍王氏,知有安石,岂知有神考?知有金陵,岂知有京师?绝灭史学,一似王衍;重南轻北,分裂有萌,臣之痛心默忧,非一日也!陛下融会南北,去卞不疑,然而京尚未去,人实忧之。兄弟一心,皆为国害,一去一留,失政刑矣。熙宁之末,王安石、吕惠卿纷争以后,天下之士分为两党,神宗患之,于是自安石既退、惠卿既出之后,不复用此两人,而两门之士则皆兼取而并用之也,当时天下之士,初有王党、吕党,而朋党之祸终不及于朝廷者,用此术耳。自京、卞用事以来,牢笼荐引天下之士,处要路、得美官者不下数百千人,其间才智艺能之士、可用之人,诚不为少,若京去朝廷,则私门之士数百千人者,皆为朝廷之用矣;京在朝廷,则皆蔡氏之党也,然则消党之术,惟在去京而已。国家内外无事一百四十年矣,至于保养阴邪,必成心腹之患。”瓘又论《哲宗实录》不当止以蔡京兼修。疏奏,上甚感其言,密赐瓘黄金百两[39]。上谓辅臣曰:“瓘言事极不可得,暂贬亦不久。前日遣人以金百两赐之,瓘受赐泣下。”布曰:“陛下待遇如此,宜其感泣也。”元符三年十月,京遂以翰林学士承旨出知永兴军。至是,除尚书左丞。京执政凡二月而相。

王黼上章乞骸骨曰:“陛下用臣不为不尽,任臣不为不专。缘臣薄祜,取戾阴阳,内积忧虞,外伤疲弊。扪心自悼,吊影兴嗟,获戾天人,莫之可逭。傥许尽还印绶,退即里居,脱身于风波汹涌之中,收功于桑榆衰蹇之域,人非鬼责,少缓颠𬯀,永言此恩,是为终惠。”诏依所乞,守本官致仕,应得恩礼、朝谒、人从等,并依蔡京例,仍给节度使俸,从优礼也。黼当国之久,专权稔恶,中外畏之,无敢言者。及是太上皇觉悟,罢其政事,天下称快。


  1. 案李焘《长编》楚昭辅为枢密使在是年十月庚申,与《宋史》同,此书作十一月,与各书互异。
  2. 案《宋史·宰辅表》柴禹锡兼枢密副使,此书去枢密二字,专称副使,盖宋以枢密使为执政,此书类纪枢密拜罢诸人姓名年月,故不复载,如下文称知枢密院为知院,同知枢密院为同知,签书知密院事为签书,同签书知密院为同签书,皆从此例也
  3. 案“真宗”原本误作“太宗”,“澶渊”下原本脱“宋湜为枢密副使扈从”九字,考《宋史》湜以真宗咸平元年拜枢密副使,二年,从幸澶渊,三年正月,以疾卒于道,今从《宋史》改正
  4. 案《宋史·宰辅表》周莹、王继英、王旦同日拜除,皆在咸平三年二月,此云同日,盖承上王显二月罢枢密之文。上四年五月句,纪显次年事也。《长编》咸平四年,载王旦同知院事,与此互异
  5. 案自“咸平二年己亥六月戊午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卒”至本条,皆见于徐自明《宰辅编年录》,文字且无不同,此条阙韩马二人除拜年月,今据《宰辅编年录》卷三,知二人于景徳三年二月己亥同拜签书
  6. 案“大中”下原本脱“祥符”二字,今增入
  7. 案七月,即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以上文见,故不复载其年,考《宋史》王嗣宗以是月罢副使,与此书合
  8. 案《宰辅编年录》卷三,是日系大中祥符九年九月丙午
  9. 案《宋史·宰辅表》马知节、曹利用等四人,同日除知枢密院事在天禧元年九月,此书(不?)以年月载明本条下,直以同日二字起,不载年月,殊为阙略
  10. 案《宋史·宰辅表》马知节罢在天禧二年闺四月,此书失载某年,直书四月,不言闰,殊为阙略
  11. 案李焘《长编》曹利用知枢密院,与丁谓并枢密使,皆在天禧三年,此六月上缺纪年
  12. 案李焘《长编》天禧四年八月,除钱惟演枢副,下九月,周起、曹玮罢,即是年九月也,与《宋史·宰辅表》合,此书于钱惟演上阙载年月
  13. 案“罝勒斯赉”原本误作“唃啰”,今改正
  14. 案“弟”原本误作“子”,考《宋史·曹彬传》,彬有七子:璨、珝、玮、玹、玘、珣、琮,琮即玮幼弟,又《宰辅编年录》卷三亦作“弟”,今改正
  15. 案《宋史》,鲁国大长公主,仁宗女,治平四年,封祁国,熙宁九年,改鲁国,此书作“鲁邠国”,考公主未尝封邠国,或即祁字之误
  16. 案《宋史》任中正乾兴元年六月以救丁谓谪知郓州,自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至是,凡六年,仁宗于是年二月戊午即位,此书但云是年而不著乾兴元年,殊为阙略
  17. 案《宋史》张知白乾兴元年自尚书右丞除枢密副使,此书云本官者,即指枢密而言也
  18. 案《宋史·宰辅表》孟忠厚以绍兴十二年九月自护国军节度使除枢密使,是年十一月罢为少傅、知建康府,与此互异
  19. 案自石熙载以下,至汤思退止,类纪签书、同签书、发遣、领院事诸职,考宋以签书枢密院为执政,其同签书、发遣、领院事,特以类附载
  20. 案《长编》九月甲辰,以枢密副使张逊知枢密院事,温仲舒、寇准同知院事,知院之名始此。
  21. 案《长编》景德三年二月,王钦若为尚书左丞、签枢密事,陈尧叟知院事;韩崇训、马知节并签书院事,四人同日视事。此书前已载钦若大中祥符五年与陈尧叟并知院事,八年复与陈尧叟并枢相,而此处自石熙载签书院事以下,并记签书院事及同签书、发遣、领院事诸人姓名及除罢年月,独不载王钦若签院事,似有阙佚
  22. 案《宋史》建炎三年,李邴自翰林学士、知制诰除签书,此书作承旨,与《宋史》互异
  23. 案“三月”误作“二月”,考《宋史·高宗纪》及《宰辅编年录》卷十四,李邴、郑瑴建炎三年三月同日并拜,今改正
  24. 案《宋史》张守自翰林学士、知制诰,同签书在九月,参知政事在四年五月,此书作承旨,除同签书在七月,参政在四月,与《宋史》互异
  25. 案《宋史》赵鼎自翰林学士承旨,除端明殿学士、签书,十一月罢,提举洞霄宫。原本与“学士”下脱“签书十一月罢”六字,今据《宋史》增入
  26. 案《宋史》徐俯以绍兴年四月罢签书,此作五月,与《宋史》互异
  27. 案《宋史》韩肖胄同签书在绍兴三年五月,此作七月;罢在四年正月,此作五月,与《宋史》互异
  28. 案《宋史》胡松年罢签书在绍兴五年闰二月
  29. 案《宋史·高宗纪》《宰辅编年录》卷十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九十一、李心传《系年要录》卷一百二十五,王伦除同签书,皆系在绍兴九年正月,此作八年十二月,与它书互异
  30. 案《宋史》何铸以绍兴十一年十一月除签书,遂出使金,此作十年六月,与《宋史》互异
  31. 案《宋史》李文会罢签书在十二月,此作十一月,与《宋史》互异
  32. 案《宋史》杨愿签书在十二月,此作十一月,与《宋史》互异。罢在十五年十月,此失载某月
  33. 案《宋史》李若谷除签书在绍兴十五年十一月,此作九月,与《宋史》互异
  34. 案《宋史》詹大方以绍兴十八年九月卒,以余尧弼代之,即在是年十月,此俱作十一月,与《宋史》互异
  35. 案巫伋除签书在绍兴二十年二月,此作三月;罢在二十二年四月,此作二月,与《宋史》互异
  36. 案自懋以下至张悫,皆纪宣和以后尚书左右丞诸人姓名及除罢年月,而自宣和六年以前皆阙
  37. 案则条不著年月,此条首云“乃有是命”,末云“二年又责授”,则原本必有元年罢相之文,而传写脱去,且陈尧佐、王随罢相在景祐五年三月,韩忠彦、曾布罢相在崇宁元年五月,乃错置建炎后,皆由传写淆乱
  38. 案《宋史》瓘以论皇太后预玫,因罢监扬州粮料院,瓘出都门,缴四章上之,与此互异
  39. 案《宋史》瓘以上书明宣仁诬谤事,赐黄金百两,两后亦令勿遽去,畀十僧牒为行装,改无为军,所载详略互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