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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伊望公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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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徒撇特尔后公书 新遗诏圣经
宗徒伊望公书第一
宗徒伊望公书第二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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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来成之事、乃我侪亲耳闻目睹手扪者、即生命圣言、 夫生命实显著、我侪见之、且为证、并以此原与父共在、近时显著于我侪之永生、传示尔、 今以所见闻语尔者、特使尔与我侪相合、而我之合、乃于圣父、及其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 以此达尔、俾尔喜全、 夫闻于主之福音、及我示尔者、乃天主本昭然、其中无少暗昧、 如我言合天主、而行暗昧、则诞妄不遵真实、 若行于光明、亦如主恒居光明、则我侪互相合、并天主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血、涤我诸罪、 盖我侪言无罪、则为自欺、而心失真实、 若我侪认罪、则天主原信及公义、将赦我罪、涤我诸愆、 傥我侪自谓无罪、则以主为诳、及主圣言、亦不居我衷、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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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此、达小子、使尔不陷罪、傥人陷罪、父前有保师、即义人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 彼为歆悯祭、不第为我侪、亦为举世罪、 至我识主、由守其诫可见、 四人言识主而不守其诫、妄人也、真实亦不居其衷、 守其命者、则爱主之爱、其衷诚全、我即由此知心居主、 人自言心居主、宜效主而行、 可爱者、我寄尔、非新诫、乃旧诫、即尔素有者、夫旧诫系尔夙闻之道、 然并目为新诫寄尔、于主于尔皆是、因暗昧渐逝、真光已著、 人憎恶弟兄、而自言处光明、斯人尚居暗昧、 人笃爱弟兄、实处光明、斯人断无踬处、 十一彼憎弟兄者、实居暗昧、行止悉暗、迷于向往、因暗昧蒙其眸、 十二今书遗尔为子者、缘尔罪因主名见宥、 十三书遗尔为父者、因尔诚知原始主、书遗尔少壮者、因尔已胜恶敌、书遗尔孺稚者、因尔已知圣父、 十四我曾书遗尔为父者、因尔识原始主、曾书遗尔少壮者、因尔刚健、且天主圣言居尔衷、而己克胜恶敌、 十五毋贪爱世、及世诸物、凡爱世者、其心必无爱圣父诚、 十六因世所存、即肉情私欲、目娱之欲、世之骄泰、皆非由圣父使、悉由世发、 十七且世易过、其欲随然、惟遵天主旨者恒存、 十八小子乎、末时至矣、尔闻敌合利尔斯托斯者将至、今敌合利尔斯托斯者已不一、斯为末时可知、 十九彼由我侪出、然非属我、若属我、必恒偕我、今出非皆属我明矣、 二十且尔已沐圣神膏、理无不知、 二一我曾书、非为尔未识真实、乃正为尔已知真实、并知凡诞妄非真实所发、 二二诳者伊谁、非不识伊伊稣斯、为合利尔斯托斯者乎、是人即与合利尔斯托斯为敌、伊不承认圣父及圣子、 二三凡拒子者、亦不能有父、承认子者、伊必有父、 二四是以尔昔闻之道、宜常存于心、若昔闻道在尔心、则尔亦在圣子及圣父、 二五至其所许我者、乃常生、 二六特寄此书、虑有惑尔者、 二七然尔所得主膏沐存于心、故不必受教于人、乃膏沐原真无妄、能启迪尔众理、其启迪之理、尔宜服膺、 二八小子乎、宜心居主、迨主显临、我心坦怡、并对之亦不愧、谓主复临日、 二九尔既知主至义、亦宜知行义人、乃主所生、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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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观圣父、以何等爱赐我众、致得称且为天主子、所以世不识我、因未识主、 可爱者、我侪已为天主子、至末路分位如何、尚未显、今所知者、即迨主显、我与之克肖、盖将见其性体、 凡怀此望、必洁乃心、务求类主洁、 凡犯罪必违法、盖罪即违法、 尔已知主降显、负吾罪、且主自无罪、 凡居主不犯罪、犯罪者未见主、且未识主、 吾小子、毋为人惑、行义者即义士、如主义然、 犯罪者由魔、因魔自始犯罪、天主子降显、特为败魔行、 凡由天主生、不犯罪、盖主种存厥衷、伊亦不能犯罪、因彼由天主生、 天主子与魔子、即由此分认、凡不行义、非由天主、不爱弟兄亦然、 十一盖尔始闻之福音即此、谓我众相爱、 十二毋效从魔杀弟之喀英、其杀为何、因自行恶、而弟行义、 十三弟兄等、举世恶尔、毋诧为奇、 十四我侪确知已出死入生、因有相爱德、彼不爱弟兄、必仍居死、 十五凡恶弟兄、即杀人者、然尔知杀人者、其衷无常生本、 十六夫爱由主为我捐命知之、故我亦宜为弟兄捐命、 十七至此世富者、见弟兄匮乏、而自闭心、其爱天主心安在、 十八小子、我众相爱、毋以口以舌、乃以行以真、 十九即由此知我属真实、并主前心自安、 二十若我心自责、主益责之、因主较我心尤大、且无不知、 二一可爱者若我心责处、则主前坦怡、 二二且无论何求、必得于主、因我遵主命行其所悦、 二三主命、即令我信其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及相爱、如其诫谕我者、 二四凡守主命、则心居主、主亦居彼、其居我侪、以主赐我之神可知、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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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者、凡闻谕、毋妄信其神、先宜试真出自天主否、因现世多先知出、 夫天主神与蛊惑神、有据可别、凡承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降世、体合肉躯、斯神由天主出、 其不承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降世、体合肉躯、斯神非由天主出、此为敌合利尔斯托斯神、即尔昔闻、将必至、今已在世者、 吾小子、尔属天主、且已胜彼众、因居尔衷者、较彼居世者尤大、 彼属世、故所言皆徇世、世人喜听之、 吾侪属天主、凡识认主、喜纳我言、不属主者、则弗听、真实与蛊惑、其神以是别、 可爱者、吾侪宜相爱已、因爱系由天主故、能爱人者、系主所生且识主、 不爱人者、未识主、因主本仁爱、 夫主爱我已明显、乃于遣独一子降世、使我等赖以得生、 非我先爱主、乃主先爱我、特遣己子代我罪而为歆悯、厥爱之实在此、 十一可爱者、主既爱我如此、则我等亦宜相爱、 十二从无人得见天主、若我等相爱、主即居我衷、而爱主之心、亦成全于吾侪、 十三我居主、主亦居我、此由主以圣神赐我可知、 十四父遣厥子救世、我曾目击且为之证、 十五凡承认伊伊稣斯为天主子、则主居彼、彼亦居主、 十六主爱我之爱、我等已见且信之、主原仁爱、凡恒怀爱者、心居主、主亦居彼、 十七我之爱、至审判、心亦无惧、如此全备、惟处世效主行始能得、 十八爱内无惧、爱全备、则惧心逐于外、因惧中有苦、有惧者、厥爱尚未成全、 十九我侪宜爱主已、因主先爱我、 二十凡自谓我爱天主、而厌恶弟兄者、则为妄人、克见之弟兄犹不爱、于不见之主乌能爱、 二一且我等受主命、俾吾侪爱主者、必宜爱己弟兄、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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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信伊伊稣斯为合利尔斯托斯、乃由主生、爱施生者、亦必爱受生者、 我爱天主众子、由爱生、并守其诫可知、 因爱主之诚、全在守诫命非重负、 由主生者胜世、能胜世、乃吾侪之信、 盖非信伊伊稣斯为天主子者、伊谁胜世、 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以水以血自彰显、不祇以水、乃又以水兼血自彰显者、且圣神亦为之证、因圣神乃真实、 盖在天作证者三、圣父、圣言、圣神、此三实一、 在地作证者三、神、水、血、此三者所指归一、 若我以人证为足信、则天主证益巨、盖此、即主为厥子所作证、 凡信天主子、其心自有证居、不信天主者以主为谬、因不信天主为厥子之证、 十一其证、即主赐我永生、而斯永生、尽蕴厥子、 十二有天主子者、有永生、无天主子者、则永生亦无、 十三书此寄尔、系信天主子名者、俾尔知缘信天主子名、有永生、 十四请观吾侪、于主前果敢何其大、依主旨求、主必听我、 十五既知我无论何求主悉听、则亦知求而得者、系主赐、 十六凡见弟兄犯罪而所犯非死罪、可为代求、主必复赐之生、谓予彼罪不至死者、盖有死罪、今所云为之代求者、必非死罪、 十七凡非礼事皆为罪、而中有不致死者、 十八我侪知生于天主者、不犯罪、乃生于天主者、自慎防闲恶魔亦不附、 十九我知我侪系由天主、并知举世溺恶、 二十亦知天主子降世、赐我明哲、致识真主、且居真者、即居天主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是乃真主及永生、 二一小子乎、宜自防诸偶像、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