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二十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卷十九 寒水斋先生文集
卷二十
作者:权尚夏
1761年
卷二十一

[编辑]

答郭从万绩[编辑]

启墓发引。在于三月十一日。寒食在于十三日。引行时。寒食日亦当设奠于路次耶。

发引后遇寒食日则当设奠于路次。

寒食在于出柩之后则勿论手上手下。各处墓祭。皆不可设行耶。抑异于初丧。皆可设行耶。

出柩之后则便同初丧。墓祭皆不可行。

答郭从夏绩○癸巳十月[编辑]

遭先妣丧于今年正月十六日。才过成服。而又遭先考丧于其月二十二日。两丧虽幷出于一旬之内。而先妣丧既先出于先考在世之日。则持母服之礼。当依父在母丧之制。十一月而练。更无可疑耶。葬日题主时。先妣神主则当依先考主祭之意。题以亡室。而荒迷中未及奉禀。以孝孙承重者。题以显祖妣。以奉馈奠。追悟莫及。欲改题以亡室。事系重大。亦难妄率改题。已违于象生之道。十一月行练之礼。亦极未安。未知何以则得中处宜。可安于情耶。

先生说。正论哀所疑之礼。据此则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无可疑者。而以显祖妣题主。亦与师说暗合。今无可疑。先生答玄石书在礼疑问答。

十三月而祥。亦撤灵座耶。三年之制。虽拘于礼经。未得幷伸。至于先撤灵座。情理有所不忍。或可以从厚之道。奉行朝夕馈奠。亦无害于礼意耶。

十三月而祥则即当撤几筵。通典庾氏云云。在疑礼问解卷之二五十二板。可考。

答尹从大教○癸巳[编辑]

所示墓文中云云。只据亡师末年之意而书之。玆事体重。何可以自己旧谊。有所低昂乎。但昨年泮中所传语句。似是流闻之爽实矣。大抵君辈之碍眼。料之宿矣。不如含默付之公议可也。第有一言。君不读小学书乎。民生于三。事之如一。所在致死焉。分轻重于君师父。载于何书。今不欲缕缕。谅之也。

答显道尚明○癸亥四月[编辑]

审时令颇重。深虑。君书则每以前患为已瘳。而顷者妹书。颇以为忧。今承从祖母下教。亦甚惊闷。不知君自不觉其重耶。抑怕吾远虑。不以实报耶。无乃傍观之忧太过。而自知者得审耶。疑虑多端。惝恍难状。后便更须细示破郁。真若深重。吾当不计踪迹之难便。即欲往见耳。有道已为入洛相见耶。煜儿以其母病。姑难离此矣。好雨知时。田家喜溢。上而圣泽旁流。内而群龙满朝。外而黎民得所。则虽有百种灾异。自当转移为祥矣。然闻洛下骚屑方起。此其故何在。殊可怪也。

答显道[编辑]

今番暂出还入则何以为有助于前头耶。反复思之。不知其说。甚可郁也。始也烦不欲提起。今则不得不索言。君试思之。朝廷误闻虚名。直欲以万万不似之责。归之愚贱之身。则只以一番暂出。免得许多难处耶。盖念为此说者之意。不过以为自庶官时已出则虽官高之后。出仕之路平顺故也。吾之终老不出。已决于十年之前。安得与此论相合也。君则不思及此。反与汝和辈同辞劝出。此所谓未可知者也。为前头出仕之妙计。忘即今多少嫌碍而强出。未知于义理何如也。大抵士之出处。只看义理之当否。区区利害不足论也。果若今日一出。永无难处之忧。则吾虽匍匐。岂惜一番洛行耶。一出之后。责以分义。则虽欲不仕。其可终免乎。最是世禄之臣。屡违除命。迹涉逋慢。是极惶闷。而又念人臣不必以趋走承顺为恭。亦复奈何。

答显道[编辑]

前后所示京耗。一一领悉。时事之纷乱如此。此后事诚不知何以究竟耶。大抵如君者。慎出入。安坐看书。守口如甁。为第一义也。非但外面如此。中心所存。亦不有偏系一边之意。千万慎旃。一堕此阱。后虽欲拔出不可得也。人虽强相指目。在我一言不出口。亦不少嫌于道理矣。

答季文尚游○辛酉[编辑]

心经释疑。今将刊行。自上命先生增删校整。而吾之入来。适在此时。此处亦无侍人可议此事者。故先生命吾留此相其役。辞旨甚勤。势难辞退。其役颇浩汗。度吾归家似在晦间耳。

答季文[编辑]

昨者静能台过此。为言华阳享祀时。若以尤翁依太庙享祀之礼。配食于阶下。则以陪臣配享。万分僭越。若于翌日别享于他处。则以孟月享祀。亦极未安。人多以此来问者。而语塞不知所对云云。且于向者筵中。左台以尤翁配享之意发端。自上以为孝庙朝则固当配享。而人臣不敢配。渠对以左台所达之言。似出于未审实状云云而罢退矣。其后阙内设坛时。初欲三献。以陪臣充亚终献为未安。领相以此陈达。更以单献定夺云云矣。静欲作书奉质。而多事未果云。

华阳之事。非吾义起。先师于三臣传曰。进士李重明者上疏乞立神宗庙。上下其事。朝议不一。故卒不行。然上意则以为是。故即官其人。愚尝谓此议早晩有成。我孝考当配侑。而彼三臣者。亦宜从享庙庭也。据此则陪臣之不当庭享。愚未知其必然也。特以士民私祀。异于国家之享礼。故只拟武侯祠屋邻近一体祭祀之义。别祀于书室。未知当时武侯一体之祀。亦以同日为罪乎。亦未可知也。坛祀时陪臣不得为亚终献之说。未知出于何书。太牢之祀。只行单酌。极是失礼。可胜叹哉。设使前头立庙。自上必难每每亲行。献宫非大臣而谁为之乎。抑以陪臣为嫌。而时有废阁乎。此尤不成义理。以静台而亦不免听莹于此。尤可叹也。

答季文丙申十一月[编辑]

箚疑始工。初为辨正记疑而作也。记疑之说。举世笃信。虽有误处。人不知其然。如有疑端。安得不辨乎。先生平日。亦有以此禀问者。熟思而不改。到今后生。安敢全没本意哉。如见瑞膺。语之以此为可。论辨义理与尊畏先贤。幷行而不相悖。是故于易传误处。朱子极言以辨。仍作本义。以垂万世。如所系关重处。虽碍人眼目。何可避讳哉。栗谷亦于四端七情互发之论。论辨极矣。如正见之一累之云。岂下于偶失照勘也。

答季文[编辑]

有阳则必有阴。有阴则必有阳。有阴阳则必有五行。未有有阳而无阴。有阴而无阳。亦未有有阴阳而无五行。所谓五行。不是阴阳外别物。只是阴与阳截做这五个底。是亦二气而已。是以独阳不生。独阴不成。盈天地之间者。物物皆禀阴阳之气。既禀阴阳之气。则五行之气。自不得不具。此自然之造化也。物物皆禀五行而成形。则五行之理。亦不可谓不具于其中矣。但二五交感之际。纷纭错综。万变不齐。人与物所禀之气。有偏正通塞清浊明暗之异。而在人论清浊明暗。在物则偏塞而已。暗者可使之明。浊者可使之清。偏塞者不可使之通也。然则凡物亦莫不有是理。由其偏塞焉。牢不可开。此其人物之所以异也。如使可开也。即人物何以异也。蜂与蝇鹿与虎。同赋是理。蜂则偶开一条金气。故能知君臣之义。虎则偶开一条木气。故能知父子之仁。蝇鹿之不能然。亦其气之不开耳。非蝇鹿独不赋蜂虎所赋之理也。以此推之于人物。可见其所受之理亦同。然此就万殊中指一原之理无不同者而言也。至于所谓性者。其名义亦煞不同。朱子曰仁义礼智犹是成之者性。盖理无形体。只此心具此理而发用。故谓之仁义礼智。谓之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此便是心中所具实理也。此便是成之者性者也。程子所谓性则理也者。其意亦曰性者即心中所具之实理也。究极至此则性之所以得名为性者。庶跃如矣。以此而反隅于物。兽得阴气偏重。故其性伏草。鸟得阳气偏重。故其性栖木。乌喙只管热。鸩羽只管毒。此皆其所成之性然也。若夫仁义礼智之粹然者则无复有者。然其所谓一阴一阳继之者善。无不在也。是故朱子论物物各具一太极之理曰。以理言则谓之全可也。以气言则谓之偏亦可也。又曰理同而性不同。此义最好商量。若中庸章句中健顺五常之德云云。此言人性禀得五常之全德。物之各得其偏者。亦包在其中也。虽然朱子曰天命之性。非有偏全。禽兽亦是此理。只被他形体所拘。蔽隔之甚。无可通处。横渠亦曰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闭开塞。所以有人物之别。此则直言人之性与物之性同矣。殊与理同性不同之说差异。岂此所谓性。亦指太极本然之理而言耶。

答季文思辨录辨破时[编辑]

利心生于物我相形

利心则出于自利其己。既私其己。便害于人。此非物我相形而何。世堂说谬矣。○利心以下。似此改之如何。

异端

学者于异端。知其说而观其病痛则可也。若专治而欲精之。正程子所谓其身已化为佛矣。岂不害哉。此集注所以取其专治之义也。若攻击之说。则朱子一皆舍之。而今世堂反掠以为己见。未满一笑。如以攻击异端为害。则孟子之距杨墨。亦可为害道耶。○此章所辨。似为不备。以此意改之为好耶。

答季文辛丑正月[编辑]

如有一分扶颠之道。何敢望望然去也。圃隐时有侩吟诗以呈曰。江南万里野花发。何处春风无好山。先生曰尔意极好。恨今已晩。今二三亲旧之与台同见者。亦圃老之意也。可敬可敬。若王蠋,江万里见时事无措手处。退居田野。不屈敌兵而殉节。此君子之常道也。台须自量。择于斯二者。丝韵写出肝膈。诗辞亦好。但宁与肯。意襞。改之曰肯向秋风怨零落则较胜耶。零字虽低。古人拗体不忌。如以为嫌零。代以散无妨。

答季文[编辑]

谨阅玉堂草册。考据似详备。无容更议。传记中可以考证者。今此所论已详。不必支烦。公朝燕居服色。已有朱子参酌古今。以为万世定制者。皇朝之制。虽有异同。今当一遵朱子所训。前衔服若以二品以上为定。则如曾经大谏副学之类。皆同士服。有所未安。以堂上三品为限。则如何。吾意曾经侍从。虽官卑如翰注。下同士服。有所不安。侍从则勿计品秩。未知如何。提调虽是权设。便是一寺之长。正守之长云云。改以提调如何。大将阃帅服。所论得宜。

与煜甲寅二月[编辑]

汝之服制。禀于函丈。则教以凡丧服。皆从丧出日计朔数。汝之服当于三月初一日脱之。而葬日若在三月则其祭服虽脱勿毁。发引与葬时更著之。至初虞永除为当矣。

与煜乙卯正月[编辑]

吾十四日自峡还。参门生疏。日间欲出高阳庄舍。俟得冰解。尽室入峡为计。汝亦于冷节来会于清风为可。先生昨过平丘。晓往拜别。及还霁谷。又窜珍岛。此何景象。此何时世。欲言者长。非仓卒可尽。

答煜丁巳五月[编辑]

书意见悉。事竟至此。天也奈何。吾载病决难从陆。玆以小艇即刻发行。九日当到京江。设或小迟。晦日朝必能得达。体元疏如或未呈。为我小迟一日之意。急通于体元可也。

答煜辛酉[编辑]

苦待中见报喜书。慰倒之状。可想见也。然孤露之生。触境添怀。朝日已行茶礼。方挥涕而坐耳。所示凡百悉之。花童虽是旧俗。本夷狄之乐也。只可取怜于市童。非所以悦亲之具。事力之逮否。不须论也。若笙鼓等诸乐。虽备色列陈。以彰荣赐。有何不可。随意为之。凡榜会出入。必慎言动。威仪之间。亦不可放倒。留念焉。汝之未还时。京中或岭南有丑正之疏。则辨诬之举。新榜不可不为。留京虽苦。亦不当径还也。吾再明间复欲往拜华阳。留一二日而还耳。

答煜戊辰正月[编辑]

苦恋得书。披慰倍万。户布之议。时未归一。关西伯会以西民自愿户布事。通书庙堂。首相及完宁陈于榻前。顷日右相忽以不得与闻辞之。而西伯又上章自明。元无西民自愿通书庙堂之事云。可骇可骇。然推以事理。必无此举。想有中间曲折。而传者失真也。家中大小安过。唯贫患渐棘耳。

与煜己巳二月[编辑]

函丈疏后特命削黜。继因府启。又命济州围篱。此间景色何可言也。昨发兴溪。方到镇岑。雨歇拟向前路。吾陪往中程。未期远迩。似将到参礼金沟之间而辞退矣。祸机甚迫。前头事罔有涯际。煎迫奈何。尹慎甫丈配康津。或可拜别于道傍则幸矣。而未可必也。多少何可书传。

答煜己卯九月[编辑]

掖庭人到。见八日书。知直况安迪。慰深慰深。赐送珍品至于七色。天恩隆重至此。惶感之极。罔知攸措。伏受单子。自此已成送矣。上疏似当如来示。而既已拜领之后。则结语不当以乞免之意为辞。只陈惶感之意。亦无可据之例。无宁以小笺略暴谢忱之为稳。而此亦惶恐难安。未知何以则可耶。昔者窃见先生屡承恩问。且有赐送松雪帖。掖庭人专来。而未尝见陈疏奉笺之事。此可以为援否。

答煜乙酉十一月[编辑]

书至知安遣。慰慰。二十九日上猝下禅位之教。尧传舜受。岂不是盛德事。而圣上春秋未暮。遽有此大处分。臣民之惊惶。曷有其极。其日三司宾厅合辞争之。而未蒙允。将有伏阁之举。不知晦日以后事何如也。闻巡营欲集道内守令。联名陈疏云。此岂是迟留多日之事。后时之疏。卒归无益无疑矣。

答煜丁亥八月[编辑]

补直厘正事。备悉示意。朝令甚严。为守令者从中隐匿。道理不当。况帐籍所付。何敢落漏。书院事势若难支过。则查报之后别为料理可也。断不可曲从院儒之言也。

与煜戊子九月[编辑]

中路分张。怅怀难胜。吾初四宿阳山。初五宿智洞。昨夕到家。脚部浮痛一样。休歇四五日。庶可如常也。外仙游水石恰似中仙岩。甚可爱。阳山可赏者七八处。而白云台最奇绝。恨汝之不同赏也。智洞水石。只是一曲虽可玩。不足与以上诸处同评。大抵如怀之法泉洞矣。

答煜戊子十一月[编辑]

别纸所示悉之。考大明律附例注。兵不用刃。亦是他物。据此则笞杖之为他物明甚矣。辜限既以他物殴人限二十日。则今此士人之所犯。在于限外。可以不死矣。所谓附例者。万历年间修补律书者也。此在其时刑部尚书舒化序文中矣。

答煜己丑十一月[编辑]

冒录汰定事。事理固当。而但此等事行之无渐。一朝欲一切行之。则当致骚扰。须相宜为之。闲丁如有馀地。书院乡校姑不动。亦无妨矣。赵泰万来此留二日而归。所见果如所闻矣。

与煜乙未十一月[编辑]

擎天壁上清潭盘石及其上翠壁广川。果是胜地。伐罗之上。又有文罗岩。洞壑虽狭。清幽可爱。枫林则非以下之可比也。擎天越边茅亭。是平日寤寐经营者。成之幸幸。又得二长木横跨溪水。作一小楼。甚奇事也。

答燮乙亥七月[编辑]

妻丧祔祭。当依礼行之。而祖妣神主奉在远地。以纸榜行礼无妨否。此祭宗子当主之。而宗子有故或在远。则子侄摄行亦无妨否。从子今当行亡妻祔祭。故敢问。

祔祭当以纸榜行之于卒哭翌日。而不设先考神位。只设先妣位。礼也。盖卑不援尊之义也。此祭吾当主之。而病不能参则祝文当曰孝子某疾病在身。使介孙变敢昭告云云矣。陈设图在备要可考。

答燮丙子正月[编辑]

世俗之丧室者。勿论有亲命无亲命年老未老有子无子。率皆期年后改娶。此则决知其未当也。谨按丧服传曰。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国制则若因父母之命。或年过四十而无子者。许期年后改娶。今从子则年少而有子。恐不可以国制为准。而慈母精力衰败已久。蒸尝中馈之事。无人佐视。且从子之半生身计。皆贻亲忧。而慈母又有命。不许迟待三年后。此其势实有所汲汲者。然古人既有达子之训。则此亦不可不顾。未知何以则为不悖于礼意。而又得情势之便宜耶。伏乞诲教。

必待三年后。礼之正也。若奉亲之人事势切迫。则不得不行权。此义重于达子矣。唯在汝心之商量。○河鼓。将星也。在银汉中。牵牛在其南。织女在其北。谚云二星会于河鼓躔中。汝以河鼓为牵牛。误矣。

答燮二月[编辑]

近事天也奈如何。丑辱及于泉下。痛心何言。羸豕之踯躅。固其情也。时辈之至于此极。亦独何心。馆疏无事上彻耶。批旨何如。农岩事不知其所言如何。望日楼院享祀。当逢仲淳。问知曲折。然后欲作书戒之矣。任某荐事。有何一毫干我事。此等情外之谤。如风过耳。为省事矣。

道峯追享。事理至当。有何可疑。人或以轻发为咎者。只为时辈多口。必有今日之所为。故欲姑待日后公议之定。此亦周完之虑也。不可訾也。王霸幷用。义利双行。本朱先生抵陈同甫书中语。尼尹以此拟于先生。移书玄石。此甲子年事也。其书中曰同春所谓都是机关。草庐所谓专用权数云云。草庐之言有无。不得闻。同春先生尝以尤翁为高山仰止。其无此言。灼然明甚矣。其假托诬罔之状。尤可痛也。

答燮二月[编辑]

道峯事终若至黜享。则西山祠宇未成之前。奉安于德普新买壮洞家别室。似合事宜矣。然此是过虑。时辈设有此论。宁有听许之理乎。

神主埋安。或云神主坐而无卧。坐埋为宜。或谓神主之坐而无卧。为其祭祀也。今埋于地中。无可祭之时。卧埋为宜。两说谁得谁失也。

卧埋似得矣。

女子有服而嫁则待月数之满而除之耶。抑将与已出嫁者同而降杀之耶。女子嫁而夫党已有丧者。当追服耶。若尔则其除服。自追服日计之耶。

女子有服而嫁则必满其月数而除之。礼有明文。女子嫁而夫党已有丧者。如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众子妇。孙与兄弟之子女。是于夫皆为重制。自不得娶妇。此则非所论。若缌小功则元无追服之事。人家之未见追服者。良以此也耶。汝之所问。必为新妇而发。而夫服当是缌麻。不为追服无疑也。

亡妻初期之日。当迁入神主于祠堂。而变只奉祢祀。无祖庙可祔。则祠堂告辞。以今将权安于显考之傍为辞耶。

祠堂祝文。如示可矣。

妻丧已毕。将行禫祭。而窃考贺循之言。非宗子而母在者。杖而不禫云。未知此宗子指大宗子而言耶。继祖祢者。亦可谓之宗子。而若对大宗言则只加小字于宗子上以别之。然则虽有大小之别。其各自为宗子则明矣。今变是继祢之祀者。亦以宗子自居。而行禫如常礼耶。抑有所压屈而不得伸耶。

汝是继祢之宗子。何可论非宗子之文也。禫祭当如常例矣。

答燮[编辑]

体元之大人。以孝行前已赠执义。恩典既降之后。自下又复请加优典。未知事体如何。若筵臣建白则不拘此矣。体元孝行。亦果有人所难及者。老先生曾已建白于榻前。到今呈状礼部。有何不可。农岩问答见悉。此后则守静塞兑为可。其书亦勿示人甚当。真像赞。农岩所作极好。三百字亦自无病。而无端生事于无事之中。甚可叹也。

答燮七月十日[编辑]

若依下教行禫如常例。则当于七月过行。而见方避疠。奔在他处。旧村之干净。又无其期。若待还入后行之则还入似在八月间。便非中月而禫之义。以纸榜行于寓次。亦涉苟且。未知何以处之耶。

禫祭过三月则便作过时不祭。岂可等待还入旧村。稍向安净则虽不能便入奉主。行祭于寓所似可。如不得已则纸傍行之。犹愈于阙祭矣。

别纸[编辑]

怀院座次。自文翼公以下至同春先生五位。初则一列幷坐矣。老先生尝以师生接膝而坐。为大害于义理。勤勤教诏于诸生。累年不已。故毕竟不得不有东西对享之议。此则南轩荆州时。与朱子所讲定故例也。吾于侍坐时。承闻此教不啻屡十度。亦尝有因书谻论之时。至今在箱箧中。吾之所闻。岂有差也。今伯纯之言如彼。无乃未及闻于过庭之时。而自以臆见论及耶。早晩逢怀便。当以书悉报于伯纯耳。东西轻重。非定论之说。亦非无端发出。向因朴子辉图子而论其不然。吾言非妄也。

答燮九月[编辑]

道峯院规。士子辈行庭揖而阙庙谒。却与朱子沧洲之例有异。歉叹歉叹。从子近当出留院斋。欲与同业章甫。逐日展拜于庙前。仍行相揖礼于外庭。此虽非院规。行之无伤耶。

逐日谒庙后行相揖礼甚善。然昔年斋居儒生亦行此礼。斋任者诿以烦渎。幷施斋罚。多士一时分散。人之所见之怪异有如此者奈何。五日一开门洒扫。每日入庭展拜而已。则可免烦渎之讥耶。

答夑[编辑]

顷日礼官之复至。始欲如前泯默。礼官谓有别下传教。期于受来。欲为启闻其由。而留待回下。如此则势益难处。不得已破戒仰对。未知如何也。万义迁葬之礼。闻已定日。廿二三间欲为发向汝家。志文病未构思。今则忧挠之中。势不暇及。留待日后如何。户判台负荷渐重。何以副应。仰虑。

文者对质而言。人所作为者便是文。如制衣裳为飮食筑城郭作宫室是也。而三渊丈曰文者班班也。必班班而后乃可谓之文也。制衣裳而或黄或朱或青或绘。以为自天子至庶人之等级。为飮食而排列器皿。或多或小。锺楪处所。不使紊乱。筑城郭而高卑广狭。各随其国之大小。雉堞粉涂。整齐美丽。作宫室而或崇或卑。或施以彩华。或涂以粪土。贵贱之分。班班有序。然后始可谓之文也云云。而从子之意则以为三渊所言。皆是文之极备者。而非对质而言者也。中心疑晦。不能自解。伏乞详细教诲。

文者对质而言。必须先知某物为质然后乃可言其文也。如以天为质则日月星辰为文。如以人为质则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为文。如以国都为质则城郭宫室为文。就其中细分而言则衣裳为质而青黄绘彩为文。城郭为质而雉堞粉涂为文。此类何可殚举。大抵三渊之言。本自无病。不须疑也。汝所谓人所作为为文云者。有语病。若然则人之所为。虽非法非度。亦可谓之文耶。

答燮[编辑]

定婚后告庙事。伏听下教矣。若欲从俗礼而送币后告之。则世俗送币。例于夜半后行之。夜开庙门。太涉亵幔。先于前一日晨谒时告之似好矣。

来示可矣。

年大后改娶之人。嫌其观瞻之异常。辄于女氏近处设次。改服而去。从子亦欲依此行之。未知于道理无甚所害否。

盛服辞于家庙礼也。中路设次。似未安矣。

纳币与奠雁同曰。是俗例也。循而行之。亦无妨否。

汝从兄与汝弟婚时。皆先期择日纳币矣。

朋友之丧。吊服加麻。备要成服条小注载。郑称云三月而除。庾蔚之云既葬而除云。而不断其两说之得失。未知从何而为准耶。

朋友缌服。虽逾月而葬。当尽三月矣。

家礼议婚条曰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其下注曰大功未葬。亦不可主婚云。而不论身之有大功与否。身有大功之服。亦可成婚耶。

大功未葬前。身及主婚者。皆不当行礼矣。

祧主卧埋之义。伏乞详教。

祧主卧埋。安之之义也。人死必卧。葬藏魂帛亦卧埋。可推知也。

女子有服而嫁。满月而除。考之备要。终不得载录处。未知何礼有之乎。

通典庾蔚之曰五服皆定于始制之日。女氏大功之末可嫁。不可五月而除其服。男子周服之内出为族人后。亦不可九月而除矣。是知凡服皆以始制为断。唯有妇人于夫氏之亲。被出义绝则除之。

父在为母及为妻。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礼有明文。断不敢容议。而练祥之间。如有闰月则将何以处之。欲行练于十二月则有违于十一月而练之文。欲行祥于十三月则尚未及初期。退练进祥。俱觉未安。抑未知岁凡十二月一周。而备要小注谓十一月。正当期年之数。亦不可知。幷乞教诲。

家礼自始丧至小祥不计闰。自小祥至大祥亦不计闰。父在为母与妻。十一月练十三月祥。实具三年之体。其间不计闰月。不言可知也。其说详于问解可考也。

答燮十一月[编辑]

与人有约。不可不践。婚事是约之大者。其在道理。决不可失信。待年之外。岂有他道。且币之已纳未纳。事体迥别。此亦在商量。

答燮戊寅八月[编辑]

院长虽在丧。不敢请于他处例也。道峯自前有副院长。请之何妨。以院事纳拜院长时著头巾。今为其吊问而进。著笠可也。头巾非但骇俗。无所当矣。

答燮辛巳二月[编辑]

似闻二先师从祀之论。发于泮中。何其不思之甚耶。须言于献之诸人。期于必止幸幸。

答燮六月[编辑]

斋洞所白事悉之。吾意士子如处女。为他人作媒。岂是道理。即今洛中风习。驰骋于声利场中。不复见恬静自守之人。汝留心古书。见读辑要。而反不免此习。栗翁之言曰所读者圣贤之书。而所为者世俗之事。正指此也。然汝亦不自知觉而然。读栗翁书渐熟则必无此患。唯此之俟耳。

答燮十五日[编辑]

人来闻安过。慰慰。吾病已复。今日加麻而哭启以。惨恸惨恸。谷云丈无病乘化。自家则十全。而清修实德如此丈者。何处得来。痛悼无已。

答燮七月[编辑]

近况何如。闻以晦间入峡。凝伫凝伫。此中吾病渐稣。而室痁犹未离却。可虑。见修撰书。知汝与户判不相乐。至于仲和移书告绝于汝。极可惊心。无论所争之是非。户判是斋洞切亲。在汝为尊行。为子弟之道。敢与大父相抗。此岂道理。况闻庶祖母言。汝之慈堂无颜于户判。至欲移家。汝所执不知何事。而不体老亲之忧念。此亦不可使闻于人。尝谓汝解事。凡百欲与之消详。不意今日迷劣如此。人固未易知也。可叹可叹。未发行前泥首趋谢于户判兄弟。得其和解而后下来为可。不然亡友营葬虽急。不可轻发远行。以伤母心也。大学于其所厚者薄而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其已忘之耶。

答燮癸未四月[编辑]

前后三书幷悉之。楼院事极骇极骇。章甫之齐愤固其宜矣。未知已能办疏事耶。盖是一大世变。不幸甚矣。○冠礼若行于此处。冠后拜于家庙。则吾当为主人。以众子礼行之。今地远只当告于汝祢庙。则汝当为主人。以长子礼行之无疑矣。李成坤冠礼。文叔行于老峯宅。稚久欲以众子礼行之。峯爷命用长子礼。其时吾意亦然。

答燮九月[编辑]

纳币书式。辑览且载。如欲制用。取程朱启体为妙。不然则用丘仪可也。伴以酒果。既载家礼。用之亦无妨矣。

答燮甲申上元日[编辑]

吾于岁后入华阳。以上丁行新祠享礼。初九归家。而劳惫成疾。迄今呻吟耳。曰昨史官宣批辞旨。极其隆重。惶恐闷迫。罔知攸措也。接妇礼备仪行于中堂。别以淡糚见于老亲。何不可之有。如示为之。井邑碑左台虽未即撰。吾则决难代斲矣。

最长房奉祀。必嫡房俱尽然后归于庶孽。盖庶孽虽属尊。不得先嫡侄承祀也。

答燮二十七日[编辑]

筵说伏读以还。有以见圣旨卓然。虽喑聋跛躄之人。岂不增百倍之气哉。感泣感泣。左台书迄未来到。有何事端而然耶。庆尚右兵使郑履祥。是谁家人耶。曾无面分。若与水原不相熟。则其馈无可受之义。须探问于水原及他人而示之。其书姑留此。其物亦留彼以待之。馀在他纸。

人若当雍紏妻之事则何以处之。告则夫死。不告则父死。其势既不得两保。则无宁两告而自死。付其夫与父之死生于不知之地。是果处变而得其宜者耶。若告而后死则是亦夫因我而死也。虽死亦何益于自处之道乎。如雍紏妻之不死。大无义。不足论也。吕东莱之立论太高爽。不可讲也。伏乞商量诲教。

雍紏妻自死之外。更有何道理。

答燮二十八日[编辑]

禹生诚是佳士。吾所甚爱。而湖右即今名儒甚多。如韩元震,李柬,尹焜皆不易得之人也。老泉欲以禹君荐于朝。举尔所知之意可尚也。若夫某官之当否。吾以草莱之人。何敢干与。昔伊川先生亦不应宰相之问矣。馀不尽。

答燮二十九日[编辑]

曹隶来见书。知生男子。喜甚。左相书见之。筵话亦到。圣旨卓然如此。伏读以还。不觉泪落霑衣。自上使问贱臣之见。略以别幅复于左揆。而大抵以将顺为义矣。答草忙未书送。当俟后日耳。华阳享礼时。吾与汝九深衣。延丰黑团领。淳令以重服。进去而不参。馀皆青衣头巾。仪节略遵乡校笏记。而参用沧洲释菜仪矣。馀不尽。

答燮[编辑]

家庙大小荐献。宗子若不在或有疾。则焚香奠酌。众子当代行耶。主妇代行耶。

家庙大小荐。宗子有故。则使子弟代行可也。何必主妇为也。

答燮十二月[编辑]

家庙大小献。子弟代行事。伏听下教矣。龟川丈曰主妇是配主人而主宗庙之祀者。则主人有故。主妇当代行无疑矣。岂有舍主妇而使子弟代行之理。沙川金谘议曰主祀是男子事。妇人何可代行。使子弟行之为当矣。未知前日所教。有何所据耶。

今户判为关东伯时。其家庙行时祭。或以芝湖公代行。或以君晦代行。当时有禀于老先生之事。其夫人在家。而先生之意如此。可为今日之援证。周礼天王有故则大宗伯摄行。未闻以后代行也。然则古礼之意亦可推知。

湖中人有两目俱盲者。老而未娶。私其家婢生一子矣。及死。其子服丧三年。其家婢又死。其子服心丧。再期将尽于来月矣。龟川丈曰天下无无母之父。又无无母之子。似当题父之主以显考。题母之主以显妣。而立两庙各奉两主。以别嫌。其服心丧者已误矣。又当追服以尽三年云云。此说似未安矣。然考之先儒礼说。终无讲定者。虽欲旁照。亦推移不去。未知何以则可合于处变之道乎。伏望商量教诲。

凡为父之妻者。为子之母。何敢以父之婢妾。称显妣乎。极不可极不可。礼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此为其压于父而不敢也。非以其压于嫡母而然。其人之行心丧。殊得礼意。追服三年。似无谓矣。若别室祭其母云者可矣。而亦不可具备庙制矣。虽质卑者。父若备礼娶之。生时与之齐体。则子不敢论其贵贱。如此者称显妣可也。不然何敢尔也。此人之不得服母三年。以其承重也。若有其弟。其弟虽不称显妣。可以得伸三年矣。

答燮闰十月[编辑]

古语曰火焰昆山。不烬唯玉。据此则无不烬之石可知也。煅之半日而成灰则其烬也亦迟矣。设令不幸而火延松楸。不过食顷而火过。岂至如冶炉半日之煆哉。勿复过虑。依前所定释用砺山石为可。先山所树两碣。俱是砺山文殊寺近处所伐者也。其下有宋氏始祖墓矣。恩津德远堂石品。与砺山石大抵一般。而自完营言之。输致颇远。何可舍近取远哉。无等细石。品似江华。而色则不及。且见古杀所立之碑。细石多剖决。反不及软石。沧江,谷云皆不取。吾意亦然矣。

答燮四月[编辑]

怀行当发于再明。而吏郞之离京日期。未之的闻。恐或礼日差退。留滞多日可虑。馆疏云云。何以出场耶。石谷怀中之人。曾有配享兴农书院之议而未定。今所云云。必是此论复起。而汝所错听也。若配坐于影堂则事体失当。更为探示。

答燮十二月[编辑]

府院君家。因其恳一往。何难安至此。吾意不以为失著矣。此处今年扇到甚些。仅分于一家而不足。乡人求者如麻而无以应之矣。且念吾少时士夫家风习。未有卖扇者。今若不分知旧而送于译官家。则虽是书册之债。不亦未安乎。盖朝家之不禁扇历封送。欲其遍布于国内。贵者独专而为利。亦甚不可矣。

答燮戊子六月[编辑]

此非但火症之故。心量自狭。不能忍耐之致。熟读心经。涵养日久。则量自弘而病自除。此是治火之良谋。而不知汝果能真实加工否。如其不然。而只以药物责效。恐无所益。而卒为终身之患也。吕伯恭读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忽然有觉。病根自除。此等处真可法也。

答燮癸巳二月[编辑]

葬后朝夕上食。主人焚香荐酌例也。布网巾。非但用于入庙时。筵几大小祀时。著之亦可。此虽常著。何所不可。

答燮甲午十一月[编辑]

入庙告辞。当于大祥前一日告于祠堂。用酒果。告辞曰显妣大祥已届。明曰当入庙。傍尊位亡室位。虽不别为告辞。酒果则似当幷设。入庙后奉于考龛之内。别用卓子。待吉祭合椟之。祥禫间朔望节日。无奉出神主别设奠之礼。

答燮十一月[编辑]

祥祭著微吉之服。祭讫返著微凶之服。禫祭著吉服。祭讫著微吉之服。以至吉礼后复常。似合礼意。此沙溪先生参酌古今之所定也。微吉之服。常著白直领。吉服古用色衣。今则似当著白衣。微凶之服稍麤练布直领。微吉之服常著白直领。五礼仪男子大祥白衣白靴。妇人大祥纯用素衣。禫祭白衣青裳。

士庶之国恤服制。既是生布衣麻带则白笠似斑驳。故限卒哭欲著平凉子。未知如何。似闻芝村丈平居著白带。出入从国制著麻绞。此与从子所禀有异矣。私服则虽丧人入家庙时用墨衰。而一国通行之丧。无压屈之义。家庙晨谒及朔节焚香时。以布衣麻带行之矣。如何如何。

平凉白笠无甚异同。只当依朝令行之。王朝之礼。非草野人所当参涉。遵用时王之制可也。芝村事有不敢知也。出入家庙。布衣麻带似可。

答族侄熀[编辑]

曾见唐本仪礼。其疏记中列父为长子不服三年者四种。其下又曰养他子为后。亦不服三年。此盖认作传重非正体之义也。然考黄氏续通解,杨氏仪礼图,家礼集览源流。皆不著此一段。无乃有意而删去耶。程子濮议时曰陛下仁宗之适子。朱子论胡明仲曰先生文定公之适子。据此则所后子亦可谓适子。何可与所生子分看哉。以此律之。妻友之为嫡嫡相承。似或无疑。然玄石之言亦据疏说。未可谓非也。

答定性丙申闰月[编辑]

比日诸况如何。震儿无恙否。悬悬。此中丹阳昨已投绂归家矣。台言尚寂。无乃停止耶。门疏切勿追呈事。频饬瑞膺为可。泮疏已上而批旨如何。恐徒增风浪耳。辛亥事先君子手笔尚在。当时实状。人皆知之。玉堂云云。师门手书。既指其做出之人。皆不足惊也。所谓明洞日记。无路得见。其中所记何事。痛惋痛惋。即见郑长源书与别纸。集解事传说于李真儒云云。全是白地构诬。骇痛何言。郑于明日上洛。洛中人可以详知矣。许璜者。吾于师门亲见不啻十馀度矣。先生答书中称木川人云云。亦非实事也。无乃误闻耶。洪士能书可谓醇乎醇矣。可喜可喜。

答定性十月[编辑]

吾病几尽差复。而犹不无馀症矣。海昌都尉之丧。惨伤惨伤。善类之凋零如此。尤庸叹惜。时象日益波荡。前头之忧可言。唯是天鉴孔昭。颂祝颂祝。御笔院额之颁。旷绝古今。斯文之荣。世道之幸。何可胜言。泮疏停止甚幸。处分明正。群邪之簧鼓。不必一一尽辨。况请召之举。尤极无谓。如逢亲知。力止为可。

答定性丁酉[编辑]

初三书审新春安过。一命可喜。家贫亲老。不为禄仕。古人谓之不孝。何可自高而不为应命耶。金,朴,赵诸人皆是永感下。出处得以任意。与汝不同。亦不可视而为义。速为出仕可也。

答定性二月[编辑]

日间何况。闻稚举率子弟到苏堤。见汉源及文相兄弟。从容说破。仍为文告伯纯神主。有今日之举。灵若有知。亦必恨其不早之语。翌日稚举家婚事。汉源为执事云。喜幸之极。无以为谕。

答定性二月[编辑]

圣患有添无减。温幸巳定云。不知临浴后利害如何。焦虑万万。睡翁谥事。宗伯之见。本自是当。大臣与闵台之言。诚不可晓也。以近例言之。听松,野隐,化潭皆官卑。而以追赠颁谥。何故作此异见耶。万东庙田民赐给事。似非礼部句管。往见礼判。探问以示之。

答定性三月[编辑]

圣体临浴。气候平常。亦不无新效。庆忭何极。此留槐。山十馀日。堇免大段疾患矣。六日之内。史官四至。兪内翰相守多日。势甚穷迫矣。恩旨去去愈隆。至解职名以召。其在道理分义。不敢偃伏。今方发行前进。前头事罔知攸措也。

答定性五月[编辑]

书来知支胜多慰。此中免恙已幸。家舍渗漏之苦。何可恤也。束谷之行。从雪云路。或骑或舆。可以致身。江水甚盛。乘舟反不平矣。破旧坟棺椁无伤。则启棺亦重难。汝示当矣。入庙告辞时。汝辈以头巾直领行礼可也。

答定性八月[编辑]

合葬时用一椁则内丧棺颇短。椁内多空处。若用隔板则似无此患。未知如何。

当用隔板。长短各称内棺。

备要改葬条。有设灵座而无设灵寝之文。虽有其具。恐不当设。未知如何。

春堂改葬时。子华问灵寝于尤庵先生。答以当设。今此改葬。亦当设之。而既无平日衾枕。不过数日之用。备之诚难。故欲不用矣。

改葬虞祭条曰既葬。就墓所灵座前行虞祭。注语类答王肃问曰看来也须当反哭于庙。但丘仪行虞于墓。世俗皆遵行。似不可废也。今番葬事时。新旧丧幷行虞祭。则内丧虞祭。不当先行于墓所耶。

也须当返哭于庙。是朱子语。但丘仪以下。是沙溪语。虞祭当先重后轻。外丧初虞行于返哭后。则其日又行内丧虞于墓所。势有所未及。吾意依朱子说不行内虞可也。盖虞祭者。欲神之依于此主也。今神主在此。祭不亦无名乎。无已则返哭时设奠于墓前。而归家奉出神主于中堂。哭而奠告。如备要为宜。从前吾见本如此。

朝祖之礼。以魂帛替行。虽非古礼。亦无所害否。

奉柩朝祖礼也。祠堂中门若狭小则毁之未安。以魂帛代之。先生发引前一日。自兴农奉柩行礼于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