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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古元应妻为徇忠县君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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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古元应妻为徇忠县君诏
作者:高宗武皇后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96

顷属默啜攻城,咸忧陷没。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奖劝?古元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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